
"名理"是汉语中兼具哲学思辨与逻辑分析的双重概念,其内涵可从以下四方面阐释:
名实关系辨析 据《汉语大词典》释义,"名"指事物的名称或概念,"理"指事物内在规律,二者结合指通过名称探究事物本质的思维方式。这一概念可追溯至先秦名家学派,《公孙龙子·名实论》提出"夫名,实谓也",强调名称与实际的对应关系。
逻辑推理体系 东汉王充在《论衡》中拓展了该词的逻辑维度,认为"名理定于笔端"包含对事物分类与推理的规则。魏晋时期发展为"辨名析理"的玄学方法论,如郭象《庄子注》运用名理分析道家思想。
学科交叉概念 《中国哲学大辞典》指出,该词在明清时期延伸至医学、律学等领域,如清代医家王清任提出"名理医学",强调解剖实证与理论推演的统合。
现代语义延伸 商务印书馆《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收录其当代用法,既保持传统思辨属性,又衍生出"名正言顺的道理"之义,常用于论证过程的逻辑自洽性表述。
“名理”一词的含义可从以下两个层面详细解析:
基本含义
由“名”(名声、名称)与“理”(道理、原理)组合而成,指名称与道理的结合,或名誉与事理的统一。例如马王堆汉墓帛书《经法·名理》提到“循名究理”,强调通过名称探究内在规律。
哲学与历史语境
特指魏晋时期清谈家对事物“名”与“理”关系的辨析,属于名家学派的核心议题。例如《三国志》记载钟会“博学精练名理”,《晋书》称范汪“善谈名理”,均体现当时学者通过辩论名实关系探讨逻辑与真理的风气。南朝儒生亦延续此传统,将名理融入礼乐文化,形成雅俗共赏的学术风格。
补充说明:名理在汉初文献中已具雏形,至魏晋发展为系统的思辨方法,涉及语言、逻辑与现实的关联,对后世哲学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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