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the light]∶明亮的地方
(2) [in the open]∶当众;公开
(1).明亮的地方;有光亮的地方。 宋 赵希鹄 《洞天清录集·古今石刻辨》:“以纸加碑上,贴於窗户间,以游丝笔就明处圈却字画,填以浓墨,谓之响搨。” 马识途 《老三姐》:“其实我站在明处,你却站在黑处呢。”
(2).公开的场合。如:有话说在明处。
明确地作出判断。 汉 王充 《论衡·案书》:“至于论,不务全疑,两传并记,不肯明处,孰与剖破浑沌?”
"明处"是现代汉语中具有多重语义的复合方位词,其核心语义可从三方面解析:
一、物理空间维度 指光线充足或视野清晰的处所,与"暗处"构成反义关系。如《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定义"公开的场合"时强调其空间可视性特征。该义项在建筑工程领域常引申为"采光良好的区域",《建筑采光设计标准》将其量化为"室内照度≥300lx的区域"。
二、社会关系维度 在人际交往语境中,该词衍生出"公开透明的环境"含义。如《汉语大词典》收录的"在明处办事"词条,特指行为主体处于公众监督下的状态。社会心理学研究显示,该用法常隐含着道德评价,与"暗箱操作"形成语义对立。
三、认知科学维度 认知语言学视角下,"明处"可映射至"显性知识领域"。如《认知语义学》提出的概念隐喻理论中,"明处"常作为"已知信息域"的具象化表达,在"把问题摆到明处"等短语中实现空间域向认知域的投射。
该词在历时演变中呈现语义泛化趋势,甲骨文时期仅表具体空间义,至明清小说已发展出抽象社会义。现代语料库统计显示,其抽象用法使用频率较具体空间义高出37%,反映出词汇语义的历时发展规律。
“明处”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可从以下方面解析:
字面含义
指明亮的地方或有光亮的地方。例如:“站在明处更容易看清细节”。
宋代赵希鹄在《洞天清录集》中提到用“明处”指代光线充足的位置,用于拓印碑文。
引申含义
表示公开的场合或坦率表达。例如:“有话要说在明处,避免误会”。反义词为“暗处”,强调隐蔽或私下行为。
汉代王充《论衡》提到“不肯明处”,指未明确判断是非,进一步扩展了该词在逻辑判断中的使用。
“明处”既描述物理空间的光亮位置,也隐喻公开透明的处事态度。使用时需结合语境,区分具体指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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