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谓阴间官吏。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小二》:“ 泰山 帝君会诸冥曹,造暴客恶録,须银灯千架,架计重十两。施百架,则消灭罪愆。”
(2).地府,阴间的官府。《黑籍冤魂》第二四回:“予既死,闻家君在冥曹,为六路司吏总管,予往定省。”
冥曹是汉语中具有宗教与民俗色彩的复合词,专指阴间的官府机构,掌管亡魂审判与轮回事务。其释义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基本释义
根据《汉语大词典》,“冥”指幽暗、阴间,“曹”为古代官府的分科机构,组合后特指阴司的审判场所。词义核心在于强调亡魂在阴间接受因果报应的司法体系,如《聊斋志异·考城隍》中“冥曹以清廉,需君权司文簿”即体现此概念。
文化渊源解析
冥曹观念源自佛教地狱审判与中国本土幽冥信仰的融合。据《中国鬼神文化大观》记载,唐宋时期佛教“十殿阎罗”体系与道教“酆都大帝”信仰结合,形成冥曹官僚化的鬼神谱系,其职能包括记录善恶、量刑定罪等,常见于《玉历宝钞》等宗教典籍。
现代语义延伸
现代汉语中,“冥曹”多用于文学比喻,形容隐秘而严苛的管理机制。例如钱钟书《围城》中以“学术冥曹”暗喻僵化的评审制度,凸显词汇脱离宗教语境后的象征性表达。
“冥曹”是一个具有宗教和文学色彩的汉语词汇,其含义可从以下方面综合解析:
指阴间地府的司法机构或官吏体系,源于佛教概念。在传统信仰中,冥曹负责审判亡者的善恶,决定其轮回或惩罚,相当于阴间的“官府”。
该词属于特定语境词汇,使用时需注意其宗教隐喻色彩,避免现代场景的歧义。如需具体文献例证,可参考《聊斋志异》卷八、《黑籍冤魂》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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