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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丁的意思、民丁的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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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丁的解释

旧指壮丁。《宋书·沉攸之传》:“ 元嘉 二十七年, 索勇 南寇,发 三吴 民丁, 攸之 亦被发。”《南齐书·王敬则传》:“民丁无士庶皆保塘役。”《陈书·世祖纪》:“日者凶渠肆虐,众军进讨,舟舰输积,权倩民丁,师出经时,役劳日久。”《明史·兵志三》:“ 闽 浙 苦 倭 ,指挥 方谦 请籍民丁多者为军。”

词语分解

专业解析

“民丁”是汉语历史词汇,指古代承担徭役或兵役的成年男性平民,其含义在不同朝代有所演变。根据《汉语大词典》定义,该词特指“被官府征调的壮年男子”,常见于户籍管理与军事文书中。

从制度背景分析,“民丁”制度可追溯至秦汉时期的“更卒”制,《中国历史大辞典》记载其作为徭役主体,需参与戍边、筑城等国家工程。唐宋时期实行“丁口”统计,《唐六典》规定“凡丁,岁役二旬”的法定服役时长。

该词在使用场景中存在地域差异:《古代汉语词典》引《宋史·食货志》载“河北民丁充弓箭手”,说明北方多用于军事组织;而《明实录》中“征发湖广民丁治水”,则体现南方侧重劳役征调。

需要注意的是,“民丁”与“士卒”存在本质区别。《中国法制通史》指出,民丁属于临时征召的平民武装,不享受正规军待遇,明代王阳明《处置平复地方以图久安疏》中“选拣民丁,教习武艺”即属此类临时军事化组织。

现代语境中,该词主要见于历史研究领域。《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期刊论文显示,清代民丁银制度改革研究常涉及该词汇的考据,反映其在赋役制度演变中的特殊地位。

网络扩展解释

“民丁”是古代中国社会对平民中壮年男性的特定称谓,主要涵盖以下含义:

  1. 基本定义 指达到服役年龄的平民男性,常被官府征调从事劳役或军事辅助工作。在清代士兵标识中,胸前绣“丁”字的多为民丁,属于后勤部队成员。

  2. 历史背景

  1. 社会特征 属于非贵族阶层的劳动群体,既包括农民、工匠等生产者,也涵盖被临时征召的军事辅助人员。如明代于谦诗句“桩木运来桑柘尽,民丁抽后子孙无”,生动反映了征调民丁对民间生产的影响。

  2. 职能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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