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面审讯。《初刻拍案惊奇》卷十四:“当堂亲审,前情无异。题笔判云:‘……拟斩情已不枉,缘系面鞫杀劫魂附情真。’”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审讼》:“不待公庭面鞫,而纸上之原被,早已得其四五。”
"面鞫"是古代司法制度中的专业术语,指官员当面审讯涉案人员的行为。该词由"面"(当面)和"鞫"(审问)构成复合词,最早见于《宋刑统》记载:"凡大辟罪,皆令中书、门下四品以上及尚书九卿议之,三覆奏决,仍面鞫之"《汉语大词典》2001年版第12卷。
在具体实施层面,面鞫制度包含三个核心要素:
该制度在宋代臻于完善,元丰改制后确立"御史台狱讼面鞫"的专门机制,要求"御史中丞与谏议大夫、给事中、中书舍人更直"参与审讯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研究》。现代法律体系中虽不再使用该术语,但其体现的"直接言词原则"仍影响着现代审判制度的构建。
“面鞫”是一个较为罕见的古汉语词汇,其含义需结合字义和古代司法制度推测:
字义解析
综合释义 “面鞫”可理解为“当面审讯”或“直接对质审问”,常见于古代司法场景。例如官员对嫌疑人或证人进行面对面的盘问核查,以查明案情。
补充说明 由于该词未见于现代常用词典及权威文献(当前未搜索到相关网页),其具体使用可能局限于特定历史文本或地方性司法术语。若您有具体出处或语境,建议结合上下文进一步分析。
灞亭餐霞人测力彻鉴成周侈侈不休赤神蹈常袭故點草架殿廷遁溃仿宣纸凤凰男風製趺迹高探马寡双咳婴寒姿华重护壁辉丽惑术煎沸加诬介词界址积忿葰茂遛搭戾行旅瘗贸取茅台酒蒙保描状弥满篇述墙裙前提汽车制造厂契刀锓梓塞具蛇伏涉履省览呻恫十全十美十死事证书同文,车同轨四上贪嗜突何兔卢无碍道场险螫笑模笑样谐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