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泛指玉璧。《淮南子·说林训》:“璧瑗成器,礛诸之功;鏌邪断割,砥礪之力。”
璧瑗是中国古代玉器中的重要形制,具有特定的形制特征和文化内涵。以下从汉语词典角度对其详细释义进行分述:
璧
本义:平圆形、中心有孔的玉器。《说文解字·玉部》载:“璧,瑞玉,圜也。”
特征:孔径(“好”)小于玉身(“肉”)宽度,即《尔雅·释器》所云:“肉倍好谓之璧。”
功能:古代礼器,象征身份等级,用于祭祀、朝聘等仪式。《周礼·春官》记载“以苍璧礼天”,列为“六瑞”之一。
瑗
本义:大孔的玉璧。《说文解字》释:“瑗,大孔璧。”
特征:孔径大于玉身宽度,即《尔雅·释器》所言:“好倍肉谓之瑗。”
用途:古时作牵引用具,《荀子·大略》注:“瑗,援也,言可援引他人。”
璧瑗并称时,泛指中心有孔的环形玉器,但二者形制有明确区分:
二者共同承载古代玉文化的礼制规范(如《周礼》六器制度)与伦理象征(如《礼记》以玉喻德)。
《尔雅·释器》明确以“肉”(玉身)、“好”(孔)比例定义璧、瑗:“肉倍好谓之璧,好倍肉谓之瑗。”
东汉郑玄注《周礼》强调璧为礼器,而《荀子·大略》指出瑗具“援引”之功。
《礼记·聘义》载孔子论玉德:“温润而泽,仁也”,璧瑗作为玉器代表,被赋予道德化内涵。
(注:因古籍原版无网络链接,标注纸质文献版本信息以符合学术引用规范。)
“璧瑗”是一个汉语词汇,由“璧”和“瑗”两个单字组成,均指古代玉器,但形制略有差异。以下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的详细解释:
“璧瑗”合称时泛指玉璧类器物,强调玉器的珍贵性。例如《淮南子·说林训》中提到:“璧瑗成器,礛诸之功”,比喻美玉需经雕琢方能成器。
《说文解字》将“璧、瑗、环、玦”四类玉器区分:璧为常规圆玉,瑗为大孔璧,环为同尺寸孔璧,玦则为有缺口的环形玉器。
“璧瑗”既指具体玉器,也可引申为珍贵事物的代称,承载古代礼制与文化意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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