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爱妾。 唐 刘蜕 《复崔尚书书》:“希权门以媚嬖媵,随众口以赞曲私。”
“嬖媵”是古代汉语中的复合词,其含义需从构词和语义演变角度解析。从《汉语大词典》及《古代汉语词典》的释义来看,“嬖”本义为宠爱、受宠之人,特指身份低微的侍妾或近臣,如《说文解字》注“嬖,便嬖,爱也”;“媵”原指诸侯嫁女时陪嫁的侍女或姬妾,后衍生为妾室代称,如《仪礼·士昏礼》载“媵御馂”。二字合称“嬖媵”,指受君主或贵族宠爱的妾室,常见于先秦至汉代文献。
从历史语境看,“嬖媵”现象与宗法制度相关。例如《左传·隐公元年》记载郑庄公因母亲偏宠幼子引发内乱,虽未直接使用“嬖媵”一词,但反映了宠妾对继承制度的影响。汉代《史记·齐太公世家》提到齐桓公“多内宠”,可视为“嬖媵”制度的实例(来源:《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古代汉语词典》中华书局2003年版)。
该词的社会意义包含双重性:既体现封建家族中女性通过受宠提升地位的特殊途径,也暗含礼制失衡的风险。如《春秋公羊传》强调“嫡庶有别”,而“嬖媵”的存在常被儒家视为破坏礼法的隐患(来源:《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影印本)。
根据文献记载,“嬖”与“媵”是古代贵族妻妾制度中的两个不同身份,其地位和来源有显著差异,具体释义如下:
身份定义
指因家族犯罪被贬为奴的女子,后被主人收为侍妾。其出身多为罪臣家眷或女俘,因此社会地位最低下,常被称为“嬖人”。
礼法约束
嬖妾被扶正为夫人属于“非礼”行为,即使受宠也难以改变出身。例如《左传》记载,鲁庄公欲立嬖妾为夫人,遭大臣反对。
子嗣地位
嬖妾所生子为庶子,继承权低于嫡子,仅在无嫡子的特殊情况下可能“母以子贵”被扶正。
来源与功能
媵是正妻的陪嫁亲属,一般为妻的妹妹或侄女,目的是保障家族联姻的延续性。例如鲁庄公娶哀姜时,其妹叔姜为媵。
礼制特点
属于先秦贵族婚姻制度的一部分,受《仪礼·昏礼》规范,强调“娣侄从嫁”的传统,所生子仍为嫡子。
历史演变
西周至春秋时期盛行,后逐渐与妾制融合。汉代以后,陪嫁制度转化为婢女或侍妾,不再具备礼法保障。
二者虽同为侧室,但存在本质区别:
注:古代文献中“嬖媵”作为复合词较少见,多分指两类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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