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王、侯的封爵。古天子分封王、侯时,用代表方位的五色土筑坛,按封地所在方向取一色土,包以白茅而授之,作为受封者得以有国建社的表征。《文选·李陵<答苏武书>》:“ 陵 谓足下当享茅土之荐,受千乘之赏。” 李善 注:“《尚书纬》曰:‘天子社,东方青,南方赤,西方白,北方黑,上冒以黄土,将封诸侯,各取方土,苴以白茅,以为社。’” 汉 蔡邕 《独断》卷下:“天下大社以五色土为坛,皇子封为王者受天子之社土,以所封之方色,东方受青,南方受赤,他如其方色,归国以立社,故谓之受茅土。” 唐 李颀 《行路难》诗:“ 汉 家名臣 杨德祖 ,四代五公享茅土。” 明 何景明 《醉歌赠子容使湖南》:“圣朝分封重茅土,词林礼乐超前古。” 清 蒋士铨 《一片石·梦楼》:“茅土已先沧海变,桃花休向墓门红。”
"茅土"是古代中国分封制度中的象征物,具有以下三层核心含义:
一、基本释义 "茅土"指古代帝王分封诸侯时授予的茅草与五色土。《汉语大词典》记载其本义为"白茅包裹的社土",用于祭祀社稷坛的仪式。茅草取其洁白象征诸侯的忠诚,五色土代表国土疆域,《周礼·考工记》注疏称"黄、青、赤、白、黑五色土,象诸侯受封之地"。
二、词源演变 该词最早见于《尚书·禹贡》"厥贡惟土五色",东汉班固《白虎通义》明确记载"王者受命,诸侯封土以茅,归功于社稷"。汉代起成为分封代称,如《文选·李陵》载"陵谓足下当享茅土之荐",特指封侯资格。
三、文化内涵 茅土制度体现周代"裂土封疆"的宗法体系,《史记·三王世家》司马贞索引称"天子分茅土与诸侯,各建社于其国"。唐代孔颖达疏解《礼记》时强调"茅取其洁,土象征安",赋予其政治伦理的双重象征意义。这一制度在宋元时期逐渐式微,但"茅土"作为封爵代称仍见于明清文献。
“茅土”是中国古代分封制度中的专用术语,主要用于象征诸侯的封爵与领地。以下为详细解释:
古天子分封诸侯时,会筑五色土坛(东青、南赤、西白、北黑、中黄),按封地方位取对应颜色的土,用白茅包裹后授予受封者,作为其建立封国社稷的凭证。这一仪式被称为“授茅土”,是周代以来分封制的核心环节。
汉代文献如《文选·李陵答苏武书》中记载:“陵谓足下当享茅土之荐,受千乘之赏”,表明茅土与封爵赏赐直接关联。蔡邕等汉代学者也多次提及这一制度。
部分词典(如)提到“茅土”引申为“贫瘠环境”,但此释义缺乏权威典籍支持,可能是现代语境下的误用或引申。主流文献中,“茅土”均指向分封含义。
茅土制度强化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集权观念,后成为历代王朝分封藩王的范本,直至明清仍有类似仪式的变体。
“茅土”是古代政治权力与领土象征的结合体,其核心内涵始终围绕分封制度展开。如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尚书纬》《汉书》等原始文献。
保佑比意采荣藏身産难朝邑茶旗传巵杵糠爨馈倅倅倒挂打棚独脚戏楯矛放浪无羁枫脂浮居贯玉孤羸横川黄零草虎头牢房假借岬嵑解拨诘问精雕细刻九原可作克己慎行狂话嬾架乐善好施凉旷柳衣垆埴墨兰牧歌驽羸怒气填胸旁备评閲彊直乾噎钦差清谭球子森芒识见遂忿托体忘先踠踠帏裳韦人五道咸安宫官学向若闲心啸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