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rgue;debate] 讨论分辩
论辩有力
与之论辩(辨通“辩”)。——明· 宋濂《送东阳马生序》
(1).议论辩驳。 汉 王充 《论衡·订鬼》:“天地之性,本有此化,非道术之家所能论辩。”《隋书·经籍志一》:“但録题及言,盛以縹囊,书用緗素。至於作者之意,无所论辩。” 王西彦 《乡下朋友》:“也回想着自己和 刘乐能 关于人工和自然的论辩。”
(2).文体的一种。 章炳麟 《辨诗》:“论辩之辞,综持名理,久而愈出,不专以情文贵,后生或有陵轢古人者矣。”参见“ 论辨 ”。
“论辩”是汉语中具有逻辑性与对抗性的语言表达形式。《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将其定义为“通过提出论点、列举论据并进行推理,以论证或反驳某种观点的言语行为”。从构词法分析,“论”指系统阐述主张,“辩”强调对争议点的辨析驳斥,二者结合体现了思维与语言的双重互动。
在语用场景中,论辩包含三个核心要素:
从历时语言学视角考察,《说文解字》中“论”字从言从仑,取“言语有条理”之义;“辩”字从言从辡,表“以言判是非”,这种词源差异在当代融合为包含逻辑推导与观点交锋的复合概念。现代学术领域普遍认为,有效的论辩需同时满足“前提真实性、推理有效性、结论明确性”三大标准。
“论辩”是一个汉语词语,具有多重含义和使用场景,具体解释如下:
指通过辩论或讨论的方式,对观点进行分辩、交流与较量。其核心在于以言辞相争,通过阐述论据、反驳对方来争取说服力。
思想观点的交锋
论辩是双方围绕特定议题展开的理性对话,包含提出论点、列举论据、逻辑推理等环节,旨在通过论证过程达成共识或辨明是非。
历史与文学中的体现
论辩也可指一种文体,以逻辑严密、说理清晰为特点。章炳麟在《辨诗》中称其“综持名理,久而愈出”,说明这类文章注重理性思辨。
论辩既是思维活动,也是语言表达形式,强调逻辑性与说服力。它在学术探讨、公共议题等领域广泛应用,是理性交流的重要方式。如需更多例证或历史文献参考,可查看汉典及古典文献引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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