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ill and confiscate] 杀戮和没收。重要的杀,较轻的没收入官为奴婢
父母宗族,皆为戮没。——《战国策·燕策》
犹杀戮。《战国策·燕策三》:“ 秦 之遇将军,可谓深矣,父母宗族,皆为戮没。”《史记·秦始皇本纪》:“ 秦 俗多忌讳之禁,忠言未卒于口而身为戮没矣。”
“戮没”是一个汉语复合词,其核心含义指诛杀并没收(财产或人口),在古代文献中特指一种严厉的刑罚或政治清算手段。以下是详细解释:
字义分解与组合:
完整释义: “戮没”指对犯人及其家属执行死刑并没收其所有财产和人口(使之成为官奴)。它强调的是一种双重惩罚:肉体消灭(戮)和经济、社会地位的彻底剥夺(没)。这种刑罚常见于中国古代的谋反、大逆等重罪。
历史背景与用例: 该词多见于史书和法律文献,描述对失败的政治派别、叛乱者或触犯重罪者的严厉惩处。
语义重点: “戮没”的核心在于表达一种彻底的、毁灭性的惩罚,不仅消灭个体生命,更将其家族连根拔起,剥夺其所有社会资源和延续的可能性。它带有强烈的株连色彩和威慑意味。
“戮没”是一个具有特定历史法律背景的汉语词汇,意指诛杀罪犯本人并没收其财产及家属(使之成为官奴)的株连性重刑。它体现了古代中国某些时期法律的严酷性,尤其与谋反等大罪相关联。其权威释义可参考《汉语大词典》、《辞源》等大型工具书,以及《史记》、《汉书》等史籍中的相关记载。
“戮没”是文言文中的复合词,具有两层含义,需结合语境理解:
一、基本释义
杀戮与没收:指对罪犯及其亲属实施死刑,并没收财产或将其家属充为官奴婢。这一刑罚在古代针对重罪者,体现“连坐”制度。例如《战国策·燕策三》中“父母宗族,皆为戮没”,表明家族成员可能被处决或沦为奴仆。
广义的诛杀:部分文献(如《史记》)中,“戮没”可泛指杀戮,如“忠言未卒于口而身为戮没”,此处侧重处决行为。
二、语源解析
三、使用场景 主要用于描述古代刑法制度,尤其是秦代及战国时期的严酷律法。需注意具体语境区分“连坐刑罚”与“单纯处决”的不同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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