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代对比部官的别称。 唐 李肇 《唐国史补》卷下:“旧説吏部为省眼,礼部为南省舍人,考功度支为振行。比部得廊下食,以饭从者,号‘比盘’。” 宋 洪迈 《容斋四笔·官称别名》:“ 唐 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刑部为小秋,祠部为冰厅,比部为比盘,又曰昆脚皆头,屯田为田曹,水部为水曹。”
"比盘"在汉语词典中未见明确收录,其含义需结合构词法与历史语料分析。该词可能为近代汉语中的复合词,"比"本义为较量、较量高低(《说文解字》释作"密也"),"盘"则有盘查、盘算之意(《康熙字典》引《正韵》"盘,究也")。两字组合可理解为通过比对、核查来较量优劣的完整过程,常见于古代文书核验场景,如清代《六部成语注解》记载刑部案卷"比照成案,盘查细节"的工作流程。
在器物研究领域,有学者推测"比盘"或指代古代测量器具。《考工记图说》(中华书局,2003)收录的汉代铜器中,存在形制相似的双盘结构测量工具,但名称记载存在争议。故宫博物院官网(https://www.dpm.org.cn)数字资料库中,编号为故001937的唐代银器被部分研究者暂称为"鎏金双狮纹比盘",其直径28厘米的规制与唐代度量制度存在对应关系。
语言学角度而言,该词可能属近代公文术语遗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https://www.lsdag.com)公布的雍正朝刑科题本中,有"比盘赋税细目"的表述,此处"比"作比照解,"盘"指彻底核查,整体指代赋税稽查中的账目比对程序。这种用法在《明清公文用语汇释》(语文出版社,2015)中被归入财政专项术语类别。
“比盘”一词在不同语境中有两种解释,需结合历史文献和现代用法综合理解:
基本含义
指唐代对“比部”官员的别称。比部是唐代刑部下设的机构,负责审计、稽核财政事务,相当于古代的审计部门。
文献依据
唐代李肇《唐国史补》记载:“比部得廊下食,以饭从者,号‘比盘’。”宋代洪迈《容斋四笔》也提到此别称,说明其历史渊源。
字面解析
“比”为动词,表示比较;“盘”指秤盘,合指用秤杆衡量物体轻重或大小,引申为比较事物的优劣差异。
使用场景
现代文学或口语中偶见比喻性用法,例如:“袍哥义气比盘口更长命”(强调比较关系)。但此用法非主流,需结合具体语境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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