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汉 范式 在他乡与其至友 张劭 约定,两年后当赴 劭 家相会。 劭 归告其母,请届时设酒食候之。母曰:“二年之别,千里结言,尔何相信之审邪?” 劭 谓 式 信士,必不乖违。至其日, 式 果至。二人对饮,尽欢而别。事见《后汉书·独行传·范式》。后以“鸡黍约”为友谊深长、聚会守信之典。 唐 唐彦谦 《道中逢故人》诗:“良会若同鸡黍约,暂时不放酒杯空。” 宋 苏轼 《送沉逵赴广南》诗:“君归赴我鸡黍约,买田筑室从今始。” 清 吴蔚光 《琐窗寒·暮秋》词:“待小春,开了山梅,重寻鸡黍约。”
“鸡黍约”是中国古代一个关于友谊与诚信的典故,源自《后汉书·独行传·范式》的记载。其核心内容可归纳为以下三方面:
东汉时期,范式(字巨卿)与张劭(字元伯)为至交好友。两人分别时,范式承诺两年后会到张劭家中拜访,并约定具体日期。张劭归家后告知母亲,母亲质疑道:“相隔千里、时隔两年的约定,怎能当真?”但张劭坚信范式为人守信。至期,范式果然如约而至,张劭以“鸡黍”(杀鸡煮黄米饭,代指家常待客之食)款待,二人畅饮尽欢而别。
这一典故至今仍被用来赞颂朋友间深厚的情谊与诚信精神,其核心价值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具有深远意义。
《鸡黍约》是一个成语,意思是以鸡黍为饭,以誓约为信,表示立誓时的诚意。在古代,人们常将鸡和黍当作祭祀的食物,而誓约往往需要在祭祀的仪式中进行,因此结合起来形成了这个成语。
根据《康熙字典》,《鸡黍约》可以拆分为:
鸡(鸟部):部首鸟,总笔画5
黍(禾部):部首禾,总笔画12
约(纟部):部首纟,总笔画7
《鸡黍约》的来源并不确切,但据考证,它最早出现在《晋书·徐宣传》中,并在后来的文学作品中广泛流传。繁体字的写法为「雞黍約」。
古代汉字的写法和现代有所不同,鸡、黍、约在古时候的写法:
鸡的古字形:
黍的古字形:
约的古字形:
他们在彼此面前磕了三个头,然后以鸡黍约表示彼此的诚意。
鸡犬不宁
约法三章
黍离鸡并
诺言、誓言、保证、保诺
不信、不诚、不约
【别人正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