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代州郡掌簿籍并负责上计的官员。《汉书·循吏传·文翁》:“减省少府用度,买刀布 蜀 物,齎计吏以遗博士。” 唐 李咸用 《宿隐者居》诗:“曙鸟枕前起,寒泉梦里闻;又须随计吏,鷄鹤逈然分。” 清 袁昶 《北游诗五章》之一:“昨登贾胡舶,浪逐计吏箯。” 吴晗 《先元璋传》第七章二:“按照规定,每年各布政使司和府、州、县都得派计吏到户部,报告地方财政收支帐目。”
(2).考成的官员。 汉 王充 《论衡·须颂》:“得詔书到,计吏至,乃闻圣政。”
(3).指考察官吏。 明 赵南星 《送郡伯二翁南公入朝序》:“夫入朝以计吏也,计吏以安民也,然郡国之人曰,百姓率三年而大创。” 清 魏象枢 《吏科奏疏》:“窃惟三年计吏,名曰考绩,盖考察政绩之成与不成,以行朝廷黜陟之 * 也。”
计吏是中国古代职官体系中的特定称谓,指负责财政统计、户籍管理及文书呈报的基层官吏。其释义可从以下四方面解析:
词源与基本定义
计吏由“计”(核算、统计)与“吏”(低级官员)组合而成,最早见于秦汉文献,指代地方向中央呈报户籍、赋税等数据的专职人员。据《汉语大词典》,“计吏”特指“掌管会计、簿籍的官吏”,其职能包括“登记户口、核验赋税”等基础行政工作(来源:《汉语大词典》,汉典网)。
历史职能演变
文化引申含义
古代文学中,“计吏”常被借喻为勤勉务实的基层官吏形象。例如唐代刘禹锡《观市》以“计吏”描述市集管理者的精打细算,反映其社会角色(来源:《古代职官辞典》,中华书局)。
现代研究价值
当代学者通过分析计吏制度,可追溯古代财政管理体系及中央与地方的权利关系。如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指出,计吏是维系秦汉“上计制度”运转的核心群体(来源:《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上海古籍出版社)。
“计吏”是中国古代官职名称,主要职责与财政、考核相关,具体可从以下三方面理解:
州郡财政官员
指古代州郡中掌管户籍、赋税等簿籍,并负责“上计”(向中央汇报地方财政)的官员。例如,《汉书·循吏传》记载,文翁曾“减省少府用度,买刀布蜀物,赍计吏以遗博士”。唐代李咸用诗中“又须随计吏”也反映了其职能。
考核官员的职衔
汉代起,计吏还承担考核地方政绩的任务。王充《论衡》提到“计吏至,乃闻圣政”,说明其与政绩上报相关。清代魏象枢进一步明确,计吏在“三年考绩”中负责考察官员政绩以定升降。
考察官吏的行为
明代赵南星《送郡伯二翁南公入朝序》中,“计吏以安民也”表明该词亦可指代考察官吏的行政行为,强调其监督职能。
补充说明
“计吏”一词在不同文献中侧重不同,但核心均围绕财政管理与官员考核。如需更完整的历史用例,可参考《汉书》《论衡》及明清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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