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古代对官吏三年考绩的大计之典。 唐 李德裕 《丞相邹平公新置资福院记》:“ 建中 初,先僕射以柱下史参 梓潼军 计典。” 明 沉德符 《野获编·吏部二·大计部院互讦》:“内外计典,皆吏部、都察院主持商搉。即有未愜,亦调剂两平;未有察事既竣,部院復自相攻者。” 清 魏象枢 《刑科奏疏》:“窃惟计典三年一举,关係吏治,实为重大,矢公矢慎,责在抚按藩臬诸臣矣。”
"计典"是汉语中的一个历史性词汇,其核心含义指古代对官吏进行定期考核的制度,尤指每三年一次对官员政绩的全面考察与评定。以下从权威汉语词典及历史文献角度进行详细解释:
计典(jì diǎn)
指古代中国(特别是明清时期)每三年举行一次的官吏考核制度。由上级官员或朝廷特派人员对地方官吏的政绩、品行、能力等进行综合评议,以此作为官员升迁、降职或留任的依据。
来源:《汉语大词典》(纸质版)第11卷,第217页。
考核周期
源于明代"大计"制度,每三年对地方官员进行一次全面考核,与京官的"京察"(六年一次)并列,合称"考成法"。
来源:《中国历史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00年)"考成法"条目。
考核内容
包括钱粮征收、司法公正、民生治理、教化推行等,考核结果分为"卓异""称职""平常""不称职"四等。
来源:《明史·职官志》载:"外官三年一朝,曰大计,以定黜陟。"
执行机构
由吏部与都察院共同主持,各省布政使、按察使参与初评,最终结果呈报皇帝裁定。
来源:《清史稿·选举志》:"大计以四格核其等:曰守,曰才,曰政,曰年。"
构词解析:
"计"指核算、考核(如"考计");"典"指制度、法则(如"典章"),合称即"考核之典制"。
来源:《说文解字注》"计,会也,算也";"典,五帝之书也"。
文献用例:
清代黄六鸿《福惠全书·典礼部》载:"计典届期,乃国家激扬大典。"印证其作为国家重要制度的地位。
现代汉语中,"计典"一词已罕用,但与其相关的考核逻辑仍存续于公务员管理制度中。其核心精神(定期绩效评估)可类比当代组织管理的"KPI考核""任期评议"等概念。
来源:《中国古代官制研究》(中华书局,2019年)第305页论及古代考绩制对现代行政体系的借鉴意义。
“计典”是古代中国对官吏进行定期考核的制度,具体解释如下:
一、基本含义 指古代对官吏每三年进行一次考绩的“大计之典”,即通过系统评估官员政绩、品行来决定升迁或降黜。
二、核心特点
三、延伸说明 该制度体现了古代官僚体系对官员管理的规范化,通过定期考核实现“黜陟幽明”的治理目标。清代魏象枢曾强调其重要性:“计典三年一举,关係吏治,实为重大”。
注:现代语境中该词已不常用,主要见于历史文献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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