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定;谈妥。 宋 欧阳修 《言西边事宜第二札子》:“如臣等日所进呈,又皆常程公事,亦未尝聚首合谋,讲定大计。” 元 姚燧 《中书左丞姚文献公神道碑》:“詔赴中书议事,讲定条格。”《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四一回:“打定了主意,就叫了收买旧货的人来,讲定了十来个钱一个,当堂点过。” 茅盾 《子夜》十九:“难道前天讲定了的十万块钱也落空么?”
“讲定”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综合以下信息解释:
“讲定”指通过商议或谈判达成一致,使事情确定下来,不再更改。核心含义为“商定、谈妥”。例如:“双方讲定价格后签订合同。”
现代汉语中仍常见于书面和口语,例如:“我们已讲定明天上午开会。”
如需进一步了解古代文献中的具体用例,可参考汉典或查字典的释义。
《讲定》是一个成语,意思是经过讨论和决定,达成共识并确定下来。
《讲定》的部首是言字旁,部首笔画数是7。
《讲定》成语最早见于《荀子·劝学篇》,原文为“故训诲之义,曰:明矣。文治之要,曰:讲定。”
《讲定》的繁体字为「講定」。
在古时候汉字的写法中,讲字拆分为言+冘;定字拆分为宀+人。
1. 经过连日的讨论对话,双方最终达成了关于战略合作的《讲定》。
2. 会议进行到最后阶段,大家各抒己见,争论不休,直到最后问题被《讲定》。
确定、决定、确定性、确认、规定、规定性。
定夺、决策、决断、决议。
失定、未决、无法决定、不能确定。
【别人正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