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督主管。《后汉书·宦者传·蔡伦》:“﹝ 元初 ﹞四年,帝以经传之文多不正定,乃选通儒謁者 刘珍 及博士 良史 诣 东观 ,各讎校家法,令 伦 监典其事。”
监典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历史背景的复合词,其含义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核心释义
指监督与掌管重要典籍、文书或礼制法度的职务或行为。古代多用于官职名称,强调对文献、律法或仪典的监管职责,如《宋史·职官志》载有“监典”一职,负责典籍整理与制度维护(参考《汉语大词典》“监典”词条)。
古代官职职能
在历代官制中,“监典”常属秘书监、太常寺等机构,主管国家藏书、礼仪典章或档案文书。例如唐代设“监典史”,掌宫廷图籍;明代礼部亦有类似职能岗位,监督祭祀仪典的合规性(据《中国历代职官辞典》释义)。
引申的监督含义
词素“监”含监察、督导之义,“典”指法典、典籍或典制,故“监典”可泛化为对重要事务的监督与规范执行。如《唐律疏议》中“监典主守”连用,指监管仓库、文书的主官,突显其责任属性(见《古代法律用语词典》相关释义)。
参考来源:
如需进一步考证,建议查阅《二十四史》职官志部分或专业历史文献数据库。
“监典”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其含义可从以下角度综合解析:
指监督主管,尤其强调对国家法律、典籍的监察与管理。该词由“监”(监督)与“典”(法规/典籍)组合而成。
《后汉书·宦者传》记载,东汉元初四年(117年),汉安帝因经传文字错乱,命蔡伦“监典”校勘工作,即监督通儒学者刘珍等人在东观校对经典()。
在当代语境中,“监典”可引申为对国家法律执行、行政事务的监督与管理,涵盖相关机构及人员的职能()。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历史案例或词源演变,可参考《后汉书》原文或汉字考据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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