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获得应允。《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若不获命,其左执鞭弭,右属櫜鞬,以与君周旋。” 杨伯峻 注:“不获命亦当时辞令,犹言不得允许。” 南朝 梁 沉约 《改天监元年恩诏》:“顾维菲德,辞不获命。” 梁启超 《南学会叙》:“ 啟超 以 湘 中大夫君子之督责,辞不获命,乃讲学 长沙 。”
“获命”是一个文言词汇,其核心含义为获得应允或准许,多用于古代文献或正式场合的谦辞表达。以下从词义、引证及现代用法三方面展开解释:
该词在现代汉语中已罕见,多见于历史文献解读、仿古文体或特定语境(如司法报道中“破获命案”为现代引申用法,与古义无关)。使用时需注意语境适配性,避免混淆古今异义。
通过以上分析可见,“获命”的语义虽简洁,但在古代交际与文本中承载着重要的礼仪和逻辑功能。
获命是一个汉字词语,读音为“huò mìng”。它的意思是接受或得到命令、使命或任务。
获命的部首是艸(草字头),它的总笔画数是11。
获命一词最早出现在《字汇补编》这本书中。在这本书中,获命的解释是受到别人的委托或指派去做某事。
获命的繁体字为獲命。
在古代汉字写法中,获命的字形略有不同。具体而言,在隶书中,获命的写法是“草”加上“月”和“口”的组合。
1. 他获命前往研究新的医疗技术。
2. 我被获命为团队的领导。
获命可以组成其他词语,如:获命者(接受使命的人)、获命书(命令书)、获命令(接受指令)。
近义词:接任、接受任务、被指派
反义词:辞职、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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