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训诲斥责。 唐 颜真卿 《开府仪同三司太尉兼侍中河南副元帅李公神道碑铭》:“虽已官达,小不如意,犹加诲让之责,故能济其勋业。”
“诲让”是一个汉语复合词,具体解释如下:
“诲让”指训诲斥责,即通过教导的方式指出错误并进行责备。该词常见于古典文献,强调教育者以严厉但引导性的态度纠正他人过失。
唐代颜真卿《李公神道碑铭》中提到:“虽已官达,小不如意,犹加诲让之责,故能济其勋业。”
(释义:即使对方已身居高位,若稍有不足,仍会加以训导斥责,因此能助其成就功业。)
“诲让”是带有古典色彩的词汇,多用于正式或书面语境,体现教育者既严格又负责的态度。其核心在于通过训导实现纠错,而非单纯指责。
《诲让》是一个汉字词语,意为传授、教导、引导、指点。它通常用来形容通过言语或行动传授知识、经验或技能给他人。
《诲让》由“言”和“让”两个部首组成。
它的总笔画数为14个,其中“言”部分的笔画数为4个,而“让”部分的笔画数为10个。
《诲让》的来源较为明确,它由古代文字演变而来。古代的文字形状更加复杂,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汉字经历了简化和规范化的过程,形成了今天我们所熟知的形态。
《诲让》的繁体写法为「誨讓」。在一些地区或者特定场景下,人们仍然使用繁体字来书写这个词语。
在古时候,汉字的写法常常与现代有所不同。在古代,「诲让」的写法可能更加繁琐且复杂。随着时间的推移,汉字逐渐简化,形成了我们今天熟悉的写法。
1. 作为一位老师,我们的职责就是要诲让学生,帮助他们学到更多的知识和技能。
2. 他经常向我们诲让一些生活经验,让我们不断进步。
1. 诲人不倦:形容一个人尽心尽力地不厌其烦地教导他人。
2. 授课:指教学者向学生传授知识、技能。
3. 引导:引领、指导、帮助他人实现某个目标或采取某种行动。
1. 教导:传授知识、经验或技能给他人。
2. 指点:给予指导、建议或提示。
愚昧、愚笨:形容无知、缺乏智慧或理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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