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传唤审讯。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审讼》:“午时升堂,将公座移置捲棚,必照牌次序唤审,不可临时更改。”
“唤审”是由“唤”与“审”组合而成的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指向司法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传唤相关人员接受审讯或调查的行为。具体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语义构成
“唤”本义为呼叫、召请,引申为官方性质的传唤;
“审”指审查、审讯,强调法律层面的核实与裁决过程。两字组合后,特指法律程序中以强制力要求特定对象配合司法调查的行为。
使用场景
该词常见于司法文书及法律实务领域,例如公安机关对案件嫌疑人发出《传唤通知书》,或法院在审理阶段传唤证人出庭作证。其效力具备法律强制性,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程序规范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传唤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变相拘禁,且需出示证明文件并载明传唤依据。这一限制体现了对公民人身权利的程序保障。
“唤审”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方面解释:
唤审指传唤审讯,即通过官方程序召唤相关人员接受审问。该词由“唤”(呼叫、召呼)和“审”(审查、讯问)组合而成,强调通过传唤进行司法调查的过程。
该词最早见于清代黄六鸿的《福惠全书·刑名·审讼》:“午时升堂,将公座移置捲棚,必照牌次序唤审,不可临时更改。”。文中描述了古代官府按顺序传唤当事人审案的流程,体现了传统司法制度的规范性。
如今“唤审”一词已较少使用,现代法律术语中更多使用“传唤”“审讯”等表述。其核心含义仍保留在司法程序中,即通过合法程序要求当事人配合调查。
如需进一步了解古汉语司法词汇,可参考《福惠全书》等清代律政文献。
不假抽薪止沸传家宝蹙密打闷雷悼没大情电埽嫡嗣递孝法鞭发讲饭袋风匣佛手负愧拂袖而归挂鳞害人虫和好槐疎火斾夹布子谫陋胶布交道贾袖传香金镳玉辔九涂箜篌了风亮通通量子令则莅刑落点盲人骑瞎马冥録臬司秾睇旁谘披迷纰谬评核窃发齐山客歧视榷束曲偻儴徉三币私视松人亭亭当当提握外丧无头面西极稀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