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传唤审讯。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审讼》:“午时升堂,将公座移置捲棚,必照牌次序唤审,不可临时更改。”
“唤审”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方面解释:
唤审指传唤审讯,即通过官方程序召唤相关人员接受审问。该词由“唤”(呼叫、召呼)和“审”(审查、讯问)组合而成,强调通过传唤进行司法调查的过程。
该词最早见于清代黄六鸿的《福惠全书·刑名·审讼》:“午时升堂,将公座移置捲棚,必照牌次序唤审,不可临时更改。”。文中描述了古代官府按顺序传唤当事人审案的流程,体现了传统司法制度的规范性。
如今“唤审”一词已较少使用,现代法律术语中更多使用“传唤”“审讯”等表述。其核心含义仍保留在司法程序中,即通过合法程序要求当事人配合调查。
如需进一步了解古汉语司法词汇,可参考《福惠全书》等清代律政文献。
唤审是一个动词词组,由“唤”和“审”两个字组成。
“唤”字的部首是口,笔画数为11。在古代汉字写法中,它的繁体字形为「喚」,表示呼唤、召唤的意思。
“审”字的部首是宀,笔画数为8。在古代汉字写法中,它没有繁体字形,意为审查、审理的意思。
所以,“唤审”的意思是通过呼唤、召唤,进行审查、审理的意思。
《唤审》一词来源于古代法律制度。在古代施行法律时,审判官或者法官通常会通过呼唤当事人或目击者,让他们出庭作证或提供相关证据。这种古代的审讯方式被称为“唤审”。
在古代汉字写法中,唤和审的字形与现代略有不同。唤的古代字形为「喚」,表示呼唤的意思;审的古代字形和现代相似,没有太大差别。
1. 律师通过唤审证人,收集证据。
2. 法院要求进行唤审,以确保审理公正。
唤诏、审判、唤对、审查等。
传唤、召审、召唤审查。
不唤、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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