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额外的赋税。《新唐书·李珏传》:“﹝ 珏 ﹞迁 河阳 节度使,罢横赋宿逋百餘万。” 宋 陈师道 《后山谈丛》卷三:“州无水患,而民无横赋。” 清 顾炎武 《文林郎贵州道监察御史王君墓志铭》:“君虽处閒职,而时在上前陈中外大计,其详不得闻,大抵以去横赋、戢悍卒、固民心为急。”
(2).指强征赋税。 宋 秦观 《财用下》:“横赋彊市取之於百姓,非治财之善也。”《续资治通鉴·宋高宗绍兴三年》:“郡邑多横赋於民,大为东南之患。”
横赋(hèng fù)是古代汉语中的复合词,指统治者强行征收的苛捐杂税,具有强制性、非正当性的特征。其核心含义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横”的本义
“横”本指与地面平行的方向(《说文解字·木部》),引申为“蛮横、暴虐”。在“横赋”中,“横”强调违背法度、强行征敛的行为性质,如《汉书·食货志》载“急政暴赋,赋敛不时,朝令而暮改”,即指此类暴敛。
“赋”的税收属性
“赋”原指田税(《周礼·地官·大司徒》),后泛指税收。而“横赋”特指超出法定标准、无节制的盘剥,如《资治通鉴·唐纪》中“州县横赋,民多流亡”的记载。
暴敛的典型表现
横赋常见于王朝衰世,官吏借军需、赈灾等名目加征,如唐代“两税法”后杂税泛滥,宋代“经制钱”“总制钱”等附加税层层叠加,均属“横赋”范畴《宋史·食货志》。
社会矛盾的催化剂
横赋直接导致农民破产逃亡,如《旧唐书·李渤传》载:“渭南县长源乡本有四百户,今才百户……皆由聚敛之臣剥下媚上。”历代农民起义多与横赋相关,如明末“闯王”李自成因“催科苛急”而举事。
古代政论中的批判
北宋范仲淹《答手诏条陈十事》直言:“暴敛横赋,民不堪命。”
清顾炎武《日知录·财用》痛斥:“横赋繁役,力竭财殚。”
史书中的典型案例
《新唐书·食货志》载唐德宗时“搜市廛以充羡余”,官府强夺商民财物充税,是为“横赋”之实。
(注:古籍原文可通过“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ctext.org)或“国学大师”(guoxuedashi.com)等权威数据库查证。)
“横赋”是古代汉语中与赋税相关的复合词,具体含义如下:
历史文献中的用例
社会影响
这类赋税常导致民生困苦,如《续资治通鉴》提到南宋地方官“横赋于民”,成为东南地区的严重问题()。
建议需要具体古文例句或赋税制度背景时,可进一步查阅《新唐书》《续资治通鉴》等史料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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