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衡鹿”是古代汉语中具有特定历史含义的复合词,其核心意义与职官制度相关。根据《汉语大词典》和《左传》的记载,该词可从以下角度阐释:
一、词义溯源
“衡鹿”最早见于《左传·昭公二十年》:“山林之木,衡鹿守之。”其中“衡”指古代官署中掌管山林的职官,“鹿”通“麓”,意为山脚或山林。二字连用指代“守护山林的官吏”,属西周时期官职命名方式,体现古代以地貌特征命官的制度特点。
二、职能演变
据《周礼·地官》补充记载,此类职官不仅负责巡视山林、禁止滥伐,还承担着为王室祭祀活动提供木材的职责。汉代以后,随着职官体系改革,“衡鹿”的职能逐渐并入“虞部”等机构,该名称遂成为历史词汇。
三、词义引申
在文学语境中,“衡鹿”偶见于唐宋诗词,如李商隐《咏怀寄秘阁旧僚》中“衡鹿烦威重,蓬山破胆回”,此处借古官名暗喻权臣,体现词汇在历史演变中产生的象征意义。
“衡鹿”是中国古代文献中记载的官职名称,其含义及解释如下:
“衡鹿”亦作“衡麓”,指守护山林的官员。该词最早见于《左传·昭公二十年》:“山林之木,衡鹿守之。” 其职责类似于《周礼》中提到的“林衡之官”,负责管理山林资源,执行巡护林麓的禁令,防止滥伐盗采。
构词解析
历史争议
近代学者章炳麟提出不同观点,认为“衡鹿”可能代指古代宰相,但此说缺乏广泛文献支持,主流仍以官职说为准。
部分研究认为,“衡鹿”可能因时代或地域差异存在职能扩展,但核心职责始终围绕山林管理展开。需注意区分主流解释与非主流学说,如宰相说需结合具体语境分析。
“衡鹿”是先秦时期山林管理职官,其释义以《左传》及孔颖达注疏为权威依据,章炳麟等学者的延伸观点可作为研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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