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敌军占领的地方。 南朝 梁简文帝 《祭北行战亡将客教》:“吾奉命西藩,拥麾戡伐,锋临 秦汝 ,深入寇场。” 唐 温大雅 《大唐创业起居注》卷三:“ 弘农 甸服,襟带 河 陕 ,鞠为寇场,连城阻乱。”《新唐书·忠义传下·辛谠》:“大丈夫孤国恩,虽生可羞。且失 泗 ,则 淮南 为寇场,君尚能独存。”
“寇场”是一个历史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方面综合解释:
“寇场”指敌军占领的地方,强调被敌人或外侵势力控制的区域。如南朝梁简文帝《祭北行战亡将客教》中“深入寇场”,即指军队进入敌占区作战。
部分现代词典(如查字典)提到该词可引申为混乱或困难的处境,例如形容战乱时期的战场或复杂环境。不过此用法多见于比喻,需结合语境理解。
现代汉语中较少使用,主要出现在古籍、历史研究或文学作品中,需注意其古典色彩。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文献中的用法,可参考《大唐创业起居注》或《新唐书》等原始资料。
寇场(kòuchǎng)是一个汉字词语,由“寇”和“场”两个字组合而成。
寇字的部首是宀(mián),笔画数为9;场字的部首是土(tǔ),笔画数为12。
寇场一词的字面意思为“寇贼之地”。寇指的是盗贼,场则表示地方或场所。这个词最早出现在《红楼梦》中,描述了红楼里的一场盗窃之事。
寇场的繁体写法为「寇場」。
在古代,寇场的写法可能有所不同。典型的例子是“寇”字在古文中的写法为“寸(cùn)+头(tóu)+贝(bèi)”,而“场”字则是“囗(wéi)+广(guǎng)+土(tǔ)”。这些写法不同于现代简化字。
1. 这个地方曾经是盗匪的寇场,现在已经被警方清除。
2. 在古代,人们非常害怕进入寇场,因为那里常常有危险和骚乱。
- 寇匪:指盗贼和强盗。
- 寇害:指盗窃和侵害他人财产的行为。
- 场地:指场所,特定用途的地方。
- 盗窃地:指盗贼经常活动的地方。
- 贼窝:指盗贼通常藏身的地方。
- 犯罪现场:指犯罪活动发生的地点。
- 安全地:指没有危险和犯罪的地方。
- 治安区:指治安良好、相对安全的地区。
- 平安地:指没有犯罪和危险的地方。
【别人正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