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捐纳得官。 清 钱泳 《履园丛话·艺能·治庖》:“故曰经济、文章,自较科第为重,虽出之捐职,亦可以治民。”
捐职(juān zhí)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历史背景的词汇,主要指向中国古代通过缴纳钱财获取官职的制度。以下从释义、历史背景及语义演变角度进行详细阐释:
捐职指通过向官府捐献钱财或物资(即“捐纳”)换取官职或虚衔的行为。该制度始于秦汉,盛行于明清,是科举之外的一种特殊入仕途径。《汉语大词典》将其定义为:“出钱捐得官职。”
语义核心强调“以财换权”的交易性质,与“捐纳”“捐官”属同义概念。
制度功能
捐职最初为解决财政困难而设,如赈灾、军需筹款(如清代“捐例”)。捐献者可通过缴纳银两获得实职、虚衔或功名(如监生资格)。《中国历史大辞典》指出,清代捐职收入一度占财政总额的10%以上 。
官职类型
词义色彩
早期为中性词,后因滋生腐败渐含贬义。清代文献多批判其“坏吏治、蠹国本”(《清史稿·选举志》) 。
现代使用
当代汉语中,“捐职”一词已不再用于实际制度,仅见于历史研究或文学作品中,如描述《红楼梦》贾府“捐了个五品同知”的情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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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职”一词在不同语境中有两种主要解释,需结合历史背景和权威资料综合理解:
捐纳得官(主流含义) 指通过向官府捐纳钱财或物资获得官职,常见于明清时期。清代钱泳在《履园丛话》中提到:“虽出之捐职,亦可以治民”,说明当时捐职者虽非科举出身,但仍可担任官职。这种制度是古代财政补充手段之一。
主动辞官(少数说法) 部分词典将其解释为“主动放弃官职”,认为“捐”表舍弃、“职”指官职,用于褒扬为道义辞职者。但此说法未见于高权威性历史文献。
辨析建议:
注:查字典等工具书对两种解释均有收录,建议使用时标注语境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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