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伸雪冤屈,揭发奸慝。
“理寃摘伏”是一个四字成语,其含义和用法可综合多个来源解析如下:
指通过公正的方式处理冤案、揭露隐情,使真相得以昭雪,常与司法公正或纠正不公行为相关联。
单字分解:
整体意义:
成语强调从辨明真相到最终平反的全过程,既有“伸雪冤屈”的正义性,也包含“揭发奸慝”的主动性(如揭露恶行或阴谋)。
该成语在现代使用频率较低,多见于文学或历史语境。如需具体案例或更多近义词,可参考词典类工具(如)。
《理寃摘伏》是一个成语,意为揭发冤枉事,伏法冤案,平反冤屈。
《理寃摘伏》的组成部首分别是:理、寸、扌、目、攵,其中“寸”是偏旁部首,“扌”是手部偏旁部首,其他为实体部首。
拆分后的萧和笔画数分别为:
理(玉部:9画)、寃(宀部:9画)、摘(扌部:14画)、伏(亻部:6画)。
《理寃摘伏》最早出现在古代中国文献《左传》中,原文是“寃己去之,而寃寡者伏”,意为将冤枉之事揭发出来,被冤屈的人得到平反。
在繁体字中,理寃摘伏的字形与简体字相似,只是结构稍有变化
在古代汉字演变过程中,与现代字形有所不同,但意思和发音基本相同。例如,理的古代写法为“釐”,寃的古代写法为“冤”,摘的古代写法为“戳”。
伏的古代写法一般为“附”或“服”,具体写法因时代和地域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他利用自己的社会关系,成功理寃摘伏了一个冤案。
烈士遭受冤屈,但最终通过力证,实现了理寃摘伏。
相关的组词有:理直气壮、寃解、摘词、伏法等。
近义词有:平反冤案、平反冤屈、昭雪等。
反义词有:冤屈不明、冤案难破、诬告成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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