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賔兴”。1. 周 代举贤之法。谓乡大夫自乡小学荐举贤能而宾礼之,以升入国学。《周礼·地官·大司徒》:“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 郑玄 注:“兴,犹举也。民三事教成,乡大夫举其贤者能者,以饮酒之礼宾客之。既则献其书於王矣。”
(2).科举时代,地方官设宴招待应举之士。亦指乡试。 元 许谦 《送尉彦明赴开化教谕序》:“诵《诗》《书》六艺之文,以广见闻;孝弟忠信之实,以敦德行。故賔兴以示劝,简絀以致罚。” 清 戴名世 《张验封传》:“ 康熙 己卯、壬午、乙酉,当宾兴之期,公皆为分校,所得士最盛。” 严复 《救亡决论》:“以为通天地人之谓儒。经朝廷之宾兴,蒙皇上之亲策,是朝廷固命我为儒也。”
“宾兴”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的一项重要礼仪,主要包含以下含义:
本义与起源(周代)
源于周代“乡饮酒礼”中的“宾兴”环节。指乡大夫(地方长官)在三年一度考核乡人德行道艺后,将贤能者(“宾”)以宾客之礼敬献给周王(或诸侯国君),举荐其出仕为官。此处的“兴”意为“举荐”。
来源:《周礼·地官·大司徒》:“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郑玄注:“兴,犹举也。”
科举制度下的演变(明清为主)
在科举时代(尤其明清两代),“宾兴”演变为特指地方官府为欢送本州县通过乡试(考中举人)或即将赴省城参加乡试的生员(秀才)而举行的饯行宴会或仪式。
来源:《明史·选举志一》:“其诸生…中式者,郡县官以礼宾兴,宴于公堂。”《清史稿·选举志》亦有类似记载。
引申义与文化意义
来源:地方志(如各府、州、县志的“学校志”、“典礼志”或“选举志”部分)多有关于“宾兴田”、“宾兴会”的记载。
“宾兴”一词的核心在于“以宾礼待贤士,举荐或鼓励其进取”。其含义随时代演变:
在现代汉语中,“宾兴”主要用于指称古代科举制度中的相关礼仪和活动,是研究中国古代教育史、科举史、地方社会史的重要概念。
“宾兴”一词的含义可分为两个主要历史阶段,其内涵随时代演变而扩展:
核心含义
源自《周礼·地官·大司徒》:“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指乡大夫通过乡学选拔贤能之士,以宾礼相待,推荐至国学深造。郑玄注:“兴,犹举也”,即通过礼仪教化与选拔结合,为国家输送人才。
实施背景
作为周代基层人才选拔机制,强调“乡三物”(六德、六行、六艺)的考核标准,体现了早期儒家“选贤与能”的理念。
仪式与代称
隋唐以后,“宾兴”逐渐成为科举相关活动的代称:
助考公益(明清泛化)
明清时期衍生出新内涵,主要指地方社会资助科举考生的专项经费或组织。例如清代云南通过“宾兴”解决边疆士子赴考的经济困难,成为文教治理的重要手段。
提示:若需具体古籍原文或地域案例细节,可参考《周礼》注疏及清代地方志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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