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 代内府仓库。 明 刘若愚 《酌中志·内府衙门职掌》:“丙字库,每岁 浙江 办纳丝棉,合六丝串五丝荒丝,以备各项奏讨;而 山东 、 河南 、 顺天 等处,岁供棉花绒,则内官之冬衣、军士之布衣,皆取于此。”
关于“丙字库”的详细解释如下:
“丙字库”是明代内府设立的官方仓库之一,属户部管辖。其名称源于明代对库房的编号体系(如甲、乙、丙等),主要用于储存特定物资。
主要存储物资
负责收储浙江、山东、河南等地进贡的丝棉、荒丝、棉花绒 等纺织原料,为宫廷及军队提供冬衣、布衣制作材料。
管理机构
设大使、副使等官职,负责库房物资的验收、保管和调配。
明代宦官刘若愚在《酌中志·内府衙门职掌》中记载:
“丙字库,每岁浙江办纳丝棉……山东、河南、顺天等处,岁供棉花绒,则内官之冬衣、军士之布衣,皆取于此。”
“丙”为天干第三位,五行属火(《说文解字》),但在“丙字库”中仅作库房编号使用,无特殊引申含义。
部分网络资料提到“丙字库”作为成语表示“记忆力极佳”,此说法缺乏可靠文献支持,可能是对词语的误读或混淆。建议以明代官方职能解释为准。
以上内容综合自多部历史文献及权威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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