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斯(公元前284年-公元前208年),是中国秦代政治家、文学家、书法家,其名字在汉语词典中释义为历史人物专有名词,特指辅佐秦始皇统一六国的核心人物。以下从五个维度解析其词义及历史内涵:
身份定义
李斯是秦朝丞相,法家学派代表人物。在《汉语大词典》中被定义为“战国末楚人,师事荀卿,入秦为吕不韦舍人,说秦王政并六国,拜客卿。始皇称帝,斯为丞相”。(来源:《汉语大词典》第9卷)
文化贡献
作为“小篆标准化制定者”,李斯主持统一文字,废除六国异体字。《说文解字》序言记载:“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罢其不与秦文合者”,确立小篆为官方文字。(来源:《史记·秦始皇本纪》)
政治实践
提出“废分封,立郡县”制度,被载入《史记·李斯列传》:“周制虽善,不可复用”,奠定中国中央集权基础。其《谏逐客书》被《古文观止》收录为政论典范。
历史评价
班固在《汉书·艺文志》将其列为“法家三杰”之一,司马光评其“有佐命之功,而终以凶终”。(来源:《资治通鉴》卷七)
词源演变
现代汉语中“李斯”已成为特定历史符号,如《辞海》释例:“李斯狱中上二世书”引申为“忠臣蒙冤”的典故。(来源:《辞海》第6版语言文字分册)
李斯(约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08年),字通古,战国末期楚国人,秦朝著名政治家、文学家、书法家,法家思想的重要实践者。以下从多个维度综合解析其生平与影响:
出身与志向
李斯生于楚国上蔡(今河南上蔡),早年任地方小吏,因目睹“厕鼠”与“仓鼠”境遇差异,感悟环境对人的决定性作用(),遂弃官求学,师从荀子学习“帝王之术”,融合儒家与法家思想。
入秦契机
学成后分析列国形势,认为秦国最具统一潜力,遂赴秦投奔吕不韦,后得秦王嬴政赏识()。
推动统一六国
献策秦王“灭诸侯、成帝业”,主张远交近攻、离间六国,加速秦灭六国进程()。
中央集权与制度改革
思想控制措施
主张“焚书坑儒”,禁私学、焚《诗》《书》,以法家思想巩固统治()。
权谋与篡诏
秦始皇死后,与赵高合谋伪造遗诏,逼死扶苏,立胡亥为帝(秦二世),后遭赵高陷害,被腰斩灭族()。
历史评价的两面性
李斯创制小篆,代表作《泰山刻石》为篆书典范,被誉为“书法鼻祖”()。其《谏逐客书》亦为文学名篇,彰显雄辩文风。
李斯是推动中国从分裂走向统一的核心人物,其政策深刻塑造了古代政治与文化格局,但权谋与极端手段也引发争议。他的生平印证了法家“重势”“用术”的思想,成为历史中“成也权术,败也权术”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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