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道诏令;法令的第三篇。《后汉书·章帝纪》:“律云:‘掠者唯得榜、笞、立。’又令丙:‘箠长短有数。’” 李贤 注:“‘令丙’为篇之次也。《前书音义》曰:‘令有先后,有令甲、令乙、令丙。’”《晋书·刑法志》:“《令丙》有诈自復免,事类众多,故分为《诈律》。”
“令丙”是中国古代法律文献中的特定术语,主要含义和用法如下:
“令丙”指代法令的第三篇,即按顺序排列的诏令或法律条文中的第三部分。其中,“令”指官方颁布的法规,“丙”为天干第三位,表示顺序(类似现代的“篇”“章”)。
古代法典常以天干排序分篇:
这种分类方式体现了古代法律编纂的系统性。
部分资料(如)提及“令丙”指上级指示下级,但此解释未见于权威古籍,可能是现代引申义或误读,建议以历史文献记载为准。
提示:如需具体法律条文案例,可查阅《后汉书》或《晋书》相关篇章。
《令丙》是一个中文词语,常被用作一个称呼或者封号。
《令丙》由两个部首组成,分别是“人”和“丶”,并且由3个笔画构成。
《令丙》这个词语是源于古代的官职封号,用来称呼有一定权力和地位的人。
繁体字为「令丙」。
在古代,「令丙」的写法可能会有一些变化,但整体上仍保持基本的构造和意思。
1. 那位令丙在会议上发表了重要的讲话。
2. 她是城市的令丙,负责引领城市的发展。
根据《令丙》这个词语的意思,可以组成如下词语:
1. 令尊:指父亲,表示尊称。
2. 令嫒:指女儿,表示尊称。
3. 丙子:指农历六十甲子中的第八十六个年份。
与《令丙》意思相近的词语包括:
1. 丙位:指高位,比喻权力或地位较高。
2. 常任:指担任职务的长期性。
与《令丙》意思相反的词语包括:
1. 众丙:指众多的平民百姓。
2. 下位:指权力或地位较低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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