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旧时征收厘金的机构。一般于通商要道设置正卡,下设分卡、巡卡等。分卡下再设置查验分卡和收厘分卡。前者专司查验和缉私;后者专管征收。 清 薛福成 《应诏陈言疏》:“可否飭下各省督抚察度情形,或酌减捐数,或归併釐卡,以为异日尽裁之渐。” 清 刘铭传 《请开铁路以图自强疏》:“方今国计絀於防边,民生困於釐卡。”参见“ 釐捐 ”、“ 釐金局 ”。
"厘卡"是近代中国财税史中的重要概念,指清代至民国时期征收商品通过税的关卡设施。该词由"厘"和"卡"两个语素复合构成:"厘"指税率单位(值百抽一),"卡"指设立在交通要道的征税关卡。
从词源学角度分析,《说文解字》载"厘"本义为治理,后衍生出细微单位之义;"卡"在《康熙字典》中释义为"关隘设兵守处",二者组合后特指征收厘金的专门机构。据《中国近代经济史》记载,这种制度始于1853年江北大营筹措军饷,后在各省推广形成网络化的税收体系。
现代汉语中该词主要保留在历史文献和经济史研究领域。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现代汉语大词典》释义,其核心特征包括:设于水陆要冲、按货值抽税、具备查验功能三重属性。典型例证可见《清史稿·食货志》所载"各省设局卡抽收百货厘金"的行政建制。
需要说明的是,1931年国民政府实行税制改革后,这种征收方式逐渐废止。当代研究者多通过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户部厘金案卷》等原始档案进行学术考证,相关研究成果可见《近代中国税收制度变迁》等专著。
“厘卡”是旧中国征收厘金的基层机构,主要存在于清代至民国初期。以下是详细解释:
厘卡是晚清至民国时期专门管理厘金(一种商业税)征收的关卡机构,通常设置在通商要道或交通枢纽处。
层级结构:
覆盖范围: 全国设有三级机构,最高为厘捐总局,下设省级厘局,最基层即厘卡。
清代薛福成、刘铭传等官员的奏疏中多次提及厘卡对民生和商业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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