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押韵,符合韵律。 宋 叶梦得 《避暑录话》卷上:“ 安禄山 亦好作诗,作《樱桃诗》云:‘樱桃一篮子,半青一半黄,一半寄 怀王 ,一半寄 周贄 。’或请以‘一半寄 周贄 ’句在上,则协韵。” 清 俞樾 《茶香室三钞·蜀音押韵》:“然则 顾亭林 谓《毛诗》有以方音协韵者。如《小戎》之‘参’与‘中’。” 鲁迅 《集外集·通讯(复张逢汉)》:“译诗就更其难,因为要顾全音调和协韵。”
(2).音韵学用语。一种因不知古今音异而随意把某字临时改读为某音以求和谐的作法。开始于 南北朝 ,盛行于 宋朝 , 朱熹 是代表。 明 末 陈第 始用语音演变的道理反对这种不科学的作法,认为所协之音实即古本音,每字只有一个古音,而不应随文改读。 宋 严羽 《沧浪诗话·诗体》:“有协韵,《楚辞》及《选》诗,多用协韵。” 郭绍虞 校释:“盖由时人不知古音,故创为协韵之説。《楚辞》及《选》诗犹合古音,故 沧浪 谓‘多用协韵’。” 清 钱大昕 《音韵问答》:“《邶风》:‘寧不我顾。’《释文》:‘ 徐 音古。’此亦协韵也,后放此。 陆元朗 之时,已有韵书,故于今韵不收者,谓之协韵。”参见“ 叶韵 ”。
“协韵”是汉语音韵学中的一个术语,具有以下两层核心含义:
押韵与韵律和谐
指诗词歌赋中,在句末使用韵母相同或相近的字,使音调和谐优美。例如《红楼梦》第四回提到作诗需协韵,否则罚酒。这种用法强调诗文创作中声韵的协调性。
音韵学中的特殊改读
因古人未意识到语音演变,为追求押韵效果,临时改变某字的读音。此方法始于南北朝,盛行于宋代,朱熹在注解《诗经》时常用此法。
起源与发展
南北朝时期学者发现古今音差异,但误以为是方言问题,开始改读字音;宋代朱熹系统化运用,如将《诗经·关雎》中“乐”读作“洛”以求协韵。
典型例证
安禄山作《樱桃诗》时,他人建议调整句序以使“周贄”与“黄”协韵;清代学者俞樾也讨论过《诗经》中的协韵现象。
与普通押韵的区别
普通押韵是自然遵循音韵规则,而协韵特指通过改读强求和谐,实为古人语音认知局限的产物。
现代应用
鲁迅曾提及翻译诗歌需兼顾音调与协韵,说明这一概念在语言艺术中仍有参考价值。
如需进一步了解音韵学理论或具体古籍案例,可查阅《避暑录话》《茶香室三钞》等文献来源。
协韵(xié yùn)是一个汉语词汇,指的是两个或多个词语在尾音上有相同的韵脚。也可以指同一篇文章或同一首诗中使用了相同的韵母。协韵在诗词创作中有重要的作用,可以增加韵律的美感,使诗歌更为和谐。它也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元素之一。
“协”字的拆分部首为“十”字,笔画数为四画。而“韵”字的拆分部首为“音”字,笔画数为十五画。
“协韵”一词最早出现在南朝宋刘义庆的《世说新语》中,原文为“协文奏曰:‘诸君欲以诗进我邪?’崔宣道对曰:‘尚书郎技矣!我兄何为不协韵。’”这个例句中首次使用了“协韵”的概念。
“协韵”的繁体写法为“協韻”。
在古代的汉字写法中,写作“協韻”的时候没有太大差异,大致与现代汉字写法一致。
他的诗作中使用了巧妙的协韵,给人一种流畅的感觉。
组词:协调、协力、协同。
近义词:押韵、和韵。
反义词:离韵、不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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