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小的揭帖。 宋 洪迈 《容斋三笔·官会折阅》:“ 迈 自 婺 召还,见 临安 人揭小帖,以七百五十钱兑一楮,因入对言之,喜其復行。” 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如是我闻三》:“ 陈 少廷尉 耕巖 官翰林时,为魅所扰。避而迁居,魅輒随往,多掷小帖,道其阴事。”
(2).小幅的法书。 宋 沉括 《梦溪续笔谈·杂志》:“ 高文庄 在座,曰:‘今日我独无功。’乃取四公所书纸为小帖,悬於 景纯 直舍而去。”
(3).便条。 梁斌 《红旗谱》十三:“这个好说,四指长的小帖儿就办了事了。”
(4).北方称庚帖为小帖。 浩然 《艳阳天》第五章:“可惜,过了‘小帖’没半个月,出了场事。”
“小帖”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词汇,主要包含以下两层含义:
婚俗文书
指旧时婚俗中,男女双方在正式缔结婚约(“下定”或“传庚帖”)前交换的一种简要文书。其内容通常包括男女方的生辰八字(出生年、月、日、时),有时也包含籍贯、三代(曾祖、祖父、父亲)姓名官职等基本信息,用于占卜合婚,判断双方命理是否相合,作为议婚的重要依据。这种文书因其形制比正式的婚书(如“龙凤帖”)更为简略,故称“小帖”。它反映了古代中国婚姻制度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以及重视门第、命理的传统习俗。
来源参考: 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五“娶妇”篇(中华书局标点本)记载了宋代婚俗细节;相关民俗学论述可参见钟敬文主编《中国风俗通史》(上海文艺出版社)。
便条、简短字据
在更广泛的语境下,“小帖”亦可泛指内容简短、非正式的便条、字据或通知。这种用法强调其篇幅短小、形式简便的特点,常用于日常事务的临时记录或简单告知。
来源参考: 此类用法在古代笔记小说及尺牍中常见,如清代《颜氏家训》涉及时人书写习惯(王利器《颜氏家训集解》,中华书局);现代汉语工具书如《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商务印书馆)虽未单列“小帖”,但对“帖”字有“写着字的小纸片”的释义项,可作引申理解。
“小帖”的核心含义指向一种简短的非正式文书,其具体所指需结合语境判断,在传统婚俗中专指议婚用的生辰八字帖,在一般语境中则指便条或简短字据。它承载了中国古代社会礼仪制度和日常书写习惯的文化信息。
“小帖”是一个多义词,其含义因语境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的详细解释:
小而精巧的便签或帖子
指用于记录简短信息、留言或提醒的纸片,具有简洁、便携的特点。常见于日常生活和学习场景,如待办事项、知识点卡片等。
北方方言中的“庚帖”
在北方地区,“小帖”特指男女定亲时交换的庚帖,用于记录生辰八字等信息,如浩然《艳阳天》中的用法。
小的揭帖
宋代起指公开张贴的小型告示或文书。例如《容斋三笔》记载临安人用“小帖”兑换钱币,清代《阅微草堂笔记》提及魅怪投掷小帖揭露隐私。
小幅法书
宋代文人雅士间流行的小幅书法作品。沈括《梦溪续笔谈》记载高文庄将书法纸制成小帖悬挂的典故。
便条
近代文学中代指简短书信或通知,如梁斌《红旗谱》中用“四指长的小帖儿”办事的描写。
“小帖”一词从古代文书、书法延伸到现代便签、方言和网络用语,体现了语言随时代演变的特性。如需更完整的文献例证,可参考《容斋三笔》《阅微草堂笔记》等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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