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时指死去丈夫的人。亦为丧夫者对亡夫的自称。 唐 张说 《右羽林将军王公神道碑》:“公之伉儷曰 武威郡夫人 夏氏 , 韩母 筑城之智, 孟光 举臼之柹拔棘解围,三军慑其健妇;崩城慟哭,四海伤其孝妻。” 唐 孙逖 《太子右庶子王公神道碑》:“公克葬之日,雷雨顿歇於通衢;反虞之际,灵芝或生於灵寝,神明昭格,姻族嗟称,此又孝妻孝子之诚感也。” 清 钱大昕 《十驾斋养新录·孝弟》:“里俗之称,更有可笑者。 苏州府 圆妙观 前甎塔,近年倾圮,土人拾得一甎,其文云:‘ 条坊巷街 ,北面南居,清信崇奉三宝女弟子,孝妻 傅氏 妙喜 ,同孝男 虞宗臣 、 宗禧 、 宗孟 等。’盖 宋 时所刻……是 宋 时有孝夫、孝妻之称。”
“孝妻”为汉语中较为罕见的组合词汇,在权威辞书中未形成独立词条。从构词法角度解析,“孝”指子女对父母的奉养与敬爱,《说文解字》释为“善事父母者”;“妻”指男性配偶,《礼记·曲礼》载“天子之妃曰后,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妇人,庶人曰妻”。二字组合可理解为“恪守孝道的妻子”,特指在家庭中既尽妻职又协助丈夫履行孝道的女性。
该词在古代文献中偶见于家训类文本,如清代《教女遗规》记载“孝妻当以舅姑为父母,晨昏定省不怠”,强调妻子辅助丈夫侍奉公婆的责任。此概念与儒家“五伦”思想中的“夫妇有别”“长幼有序”伦理观密切相关,体现传统社会对女性“三从四德”的要求(参见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孝经》注疏)。
需注意的是,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如《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未收录该词,其使用多出现于地域性民俗研究或古代伦理思想研究领域。建议在当代语境中使用“贤惠妻子”“孝顺儿媳”等规范表述,以避免语义歧义。
“孝妻”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如下:
孝妻指古时丈夫去世后的妻子,也可作为丧夫者对亡夫的自称。该词强调女性在丈夫离世后恪守孝道、遵循礼俗的行为,带有传统伦理色彩。
唐代碑文
张说《右羽林将军王公神道碑》提到:“崩城慟哭,四海伤其孝妻”,描述妻子在丈夫去世后的悲痛与守节。
孙逖《太子右庶子王公神道碑》中也有类似记载,反映当时社会对“孝妻”的推崇。
明代诗文
钱宰《云中两烈妇》记载张思孝妻华氏殉夫之事,体现“孝妻”与贞节观念的关联。
该词注音为xiào qī,部分文献中“妻”可能读轻声(qī·zi),需结合上下文判断。
笔头生花碧瑶杯不介意成贷乘快串鼓榱栋旦朝黨正底力斗嬉恩重丘山二十一经噩神分合俯亮阜落格林尼治时间鹳鹅军汗位河东三箧红蓼怀古伤今黄肠降送剪书解铺稽求角色均势康安可什口羞连群六渠马鞯蛮庭睦族篇帛偏谬扑碌碌跷脚青云学士穷波珊瑚钩射击沈悍食亲财黑失虚属地水方水墨画书面梳云湍水宛冯网罗嫌弃谢宾客邪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