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 弦索 ”。1.乐器上的弦。多用作弦乐器的总称。 唐 元稹 《连昌宫词》:“夜半月高絃索鸣, 贺老 琵琶定场屋。” 宋 周邦彦 《解连环》词:“燕子楼空,暗尘锁、一牀絃索。”参见“ 弦索 ”。
2.弹奏弦乐。 宋 苏轼 《虢国夫人夜游图》诗:“宫中羯鼓催花柳, 玉奴 絃索 花奴 手。” 明 沉德符 《野获编·词曲·弦索入曲》:“予幼时,犹见老乐工二三人,其歌童也俱善絃索,今絶响矣。”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巩仙》:“ 惠 雅善歌,絃索倾一时。”
3. 金 元 以来常称用琵琶、三弦等弦乐伴奏的戏曲、曲艺为“絃索”。一般多指北曲。 清 王夫之 《读四书大全说·孟子·离娄上篇一》:“於今世俗之乐,则南以拍板,北以絃索。” 清 二石生 《十洲春语》卷三:“数年以来,如 双珠 之崑腔, 润宝 之絃索,并有盛名。” 姚华 《论文后编·目录中》:“ 明 清 两朝,南曲为盛,中 清 以后,曲就衰微。其行世者,鼓辞絃索诸调,声益变而辞益纷。”参见“ 弦索 ”。
絃索是汉语中具有多重含义的复合词,其核心意义与“弦乐器”或“弦”相关。以下是基于权威汉语工具书及文献的详细解释:
本义与乐器相关
“絃索”原指弦乐器上的丝弦或金属弦,后引申为弦乐器的统称。例如,古代弹拨乐器(如琵琶、三弦)的弦线均可称为“絃索”。这一用法在宋代文献中已有记载,如《东京梦华录》描述民间乐人“调絃索,奏新声”。
戏曲音乐专称
在元明戏曲中,“絃索”特指以弦乐为主的伴奏体系,如元杂剧常以琵琶、三弦、筝等弦乐器伴奏,形成“絃索官腔”。清代《钦定续文献通考》亦提到“北曲絃索调”的演奏规范。
代指音乐或曲调
“絃索”可借指乐曲或声腔,如清代《长生殿·弹词》中“絃索初张调更高”,此处即指乐曲的演奏。现代汉语中仍保留“絃索悠扬”等形容乐声的固定搭配。
字形演变考据
“絃”为“弦”的异体字,《说文解字》释“弦”为“弓弦也,从弓,象丝轸之形”,后因乐器材质演变,分化出“絃”字专指乐器丝弦。
参考来源:
“絃索”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可从以下两方面详细解释:
该词在古籍中常与“弦索”混用,现代语境下多用于古典文学或传统音乐研究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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