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ke (sth.) for granted] 凭主观想象,以为事情应当是如此
后问出何经典,对曰:“以今度之,想当然耳。”——《后汉书·孔融传》
凭主观想象,以为事情应当是如此。《后汉书·孔融传》:“初, 曹操 攻屠 鄴城 , 袁氏 妇子多见侵略,而 操 子 丕 私纳 袁熙 妻 甄氏 。 融 乃与 操 书,称‘ 武王 伐 紂 ,以 妲己 赐 周公 。’ 操 不悟,后问出何经典。对曰:‘以今度之,想当然耳。’” 宋 龚颐正 《芥隐笔记·杀之三宥之三》:“ 东坡 试《刑赏忠厚之至论》,其间有云;‘ 皋陶 曰杀之三, 尧 曰宥之三。’ 梅圣俞 以问 苏 出何书。答曰:‘想当然耳。’” 清 和邦额 《夜谭随录·棘闱志异》:“吾想 小蕙 端重,恐 文炳 未必能玷,汝所言亦想当然耳。” 茅盾 《报施》二:“他越说越兴奋,自己也不大弄得清是他的想当然,还是真正实事。”
"想当然"是一个常用的汉语成语,指不依据实际情况或客观事实,仅凭主观臆测或表面印象就做出判断或结论。它强调的是一种缺乏调查研究、仅凭想象或习惯性思维就轻率认定的态度或行为。
根据权威汉语词典的解释和用法分析,其详细含义如下:
核心释义:
词源与构成分析:
典型用法与语境:
近义词与反义词:
权威参考来源:
"想当然"的核心在于脱离实际、仅凭主观想象进行判断。它是一种需要避免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提醒人们处理问题、认识事物时应注重实际调查和客观依据,而非轻率地做出自以为是的结论。
“想当然”是一个汉语成语,通常指在没有实际依据的情况下,仅凭主观想象或臆断作出判断或结论,带有明显的贬义色彩。
“想当然”的字面意思是“认为事情理所当然应该是这样”,但实际使用时强调这种判断缺乏事实或逻辑支撑。例如:
该词最早见于《后汉书·孔融传》。孔融曾讽刺曹操将袁绍儿媳甄氏赐给曹丕的行为,称其依据的是“武王伐纣,以妲己赐周公”的典故。曹操询问出处,孔融答:“以今度之,想当然耳。” 意为“用现在的情况推测,应该是这样吧”,实为暗讽曹操的行为不合礼法。
例:“做决策不能靠想当然,必须实地调研。”
例:“这篇论文的假设过于想当然,缺乏文献支持。”
注意:使用时需结合语境,避免混淆中性表达(如“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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