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extremely wretched;have nowhere to turn for help]∶有疾苦而无处诉说
受欺压无告的社会
(2) [extremely wretched sufferer]∶有疾苦而无处诉说的人
疾苦无告
孤苦无处投诉。亦指无处投诉的人。《书·大禹谟》:“不虐无告,不废困穷。” 孔颖达 疏:“不苛虐鰥寡孤独无所告者,必哀矜之。”《孔子家语·弟子行》:“不侮不佚,不傲无告。” 宋 王禹偁 《端拱箴》:“约人署吏,侵渔则少,是谓能官,惠于无告。” 鲁迅 《且介亭杂文·论俗人应避雅人》:“ 朱子 是大贤,而做官的时候,不能不给无告的官妓吃板子。”
指有苦无处诉的人。《庄子·天道》:“吾不敖无告,不废穷民,苦死者,嘉孺子而哀妇人。”
无告是汉语中一个具有深厚文化内涵的词汇,其核心含义指无处申诉或无处诉说,常形容处境极度困苦、孤立无援的人或群体。以下从权威辞书及经典文献角度分层解析:
字义分解
“无”即“没有”,“告”指“诉说”“申诉”(《说文解字》释“告”为“告语也”)。组合后直译为“无可告诉”,强调个体或群体失去寻求帮助或伸张权益的途径。
来源:《汉语大词典》(第2版),上海辞书出版社,2011年。
本义与引申义
来源:《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14年。
儒家典籍中的伦理关怀
《孟子·梁惠王下》最早系统化使用该词:“老而无妻曰鳏,老而无夫曰寡,老而无子曰独,幼而无父曰孤。此四者,天下之穷民而无告者也。”此处“无告”直接关联社会边缘群体,强调其生存困境与道德保护必要性。
文献来源:《孟子译注》,杨伯峻译注,中华书局,2010年。
历代注疏的阐释
汉代赵岐注《孟子》时强调:“无告者,困苦之甚,无所控告也。”宋代朱熹《四书章句集注》进一步引申:“无告,谓无人可诉。”均突出其“丧失社会救济渠道”的核心特征。
来源:《四书章句集注》,朱熹撰,中华书局,2011年。
当代规范释义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定义为:“(形容词)有痛苦而无处诉说:~之苦丨~的孤寡老人。”延续古义的同时,扩展至现代社会中弱势群体的心理与生存困境。
来源:《现代汉语词典》,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编,商务印书馆,2016年。
语义特征分析
来源:《汉语语义学》,贾彦德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
该词凝结了中国传统社会对弱势群体的道德关注,儒家“仁政”思想主张统治者需优先保障“无告者”的生存权(如《礼记·王制》提及“恤无告”)。这一概念至今仍为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伦理基础,强调对“失语群体”的制度性保护。
来源:《中国社会思想史》,王处辉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
“无告”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可从以下几个角度解析:
指无处申诉的困境
形容人处于孤苦无助、有苦难言的境地,常见于描述弱势群体或社会底层。例如:“受欺压无告的社会”。
代指苦难者
也可直接指代“有疾苦而无处诉说的人”,如古籍中提到的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
古代文献中的用法
现代引申
现代语境中,除保留原意外,还可隐喻个人或群体在困境中缺乏发声渠道的状态,如“冤苦无告”。
部分资料提到“无告”有“保守秘密”的释义(如),但此用法缺乏广泛文献支持,可能是误读,建议以主流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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