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晋 毕卓 为吏部郎,酷嗜酒,尝夜至邻舍瓮下盗饮,故称。 唐 白居易 《家园三绝》之二:“ 篱下先生 时得醉, 瓮间吏部 暂偷眠。”“篱下先生”指 陶潜 。参阅《晋书·毕卓传》。
"瓮间吏部"是一个源自历史典故的汉语成语,其详细释义如下:
一、成语释义
"瓮间吏部"字面指在酒瓮旁的吏部官员,引申为嗜酒如命的官吏,常含戏谑或贬义。典出《晋书·毕卓传》,形容人因贪杯而失态忘职。
释义要点:
二、典故溯源
据《晋书·卷四十九·毕卓传》载:晋代吏部郎毕卓嗜酒,曾夜盗邻家酒瓮畅饮,被当场抓获。主人认出其身份后释之,毕卓反邀主人共饮至醉。后世遂以"瓮间吏部"讽其荒唐行径。
原文节录:
"卓尝谓人曰:'得酒满数百斛船,四时甘味置两头,右手持酒杯,左手持蟹螯,拍浮酒船中,便足了一生矣。'"
——《晋书·毕卓传》(中华典藏古籍库)
三、文化内涵
四、权威参考
"瓮间吏部:指晋毕卓。卓为吏部郎,嗜酒,尝夜至邻舍盗饮,被缚,知为吏部郎后释之。后因以'瓮间吏部'指嗜酒者。"
强调其"讽喻贪杯废职"的象征意义,列为历史人物类成语。
五、应用示例
"休论瓮间吏部,岂羡钓渭将军。"(宋·李纲《江城子》)
批评职场失职:"他整日醉醺醺,真成了现代版瓮间吏部。"
参考资料
“瓮间吏部”是一个源自历史典故的成语,其含义和用法需结合背景故事理解:
一、基本含义
该成语原指嗜酒成性的人,后常被用作自嘲或调侃醉酒状态的表达。
二、典故来源
源自《晋书·毕卓传》:晋代吏部郎毕卓酷爱饮酒,曾深夜潜入邻居家偷喝新酿的酒,醉倒在酒瓮旁,被主人误当盗贼捆绑。后因其官职身份被释放。唐代白居易在《家园三绝》中写道:“篱下先生时得醉,瓮间吏部暂偷眠”,将毕卓(吏部)与陶潜(篱下先生)并提,暗喻醉酒之态。
三、用法解析
注意:部分资料(如)将其解释为“官员互相包庇”,此说法缺乏直接文献支撑,可能是对成语的误读或引申联想。建议优先采用历史典故的原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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