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威严的法令。《后汉书·西南夷传·邛都》:“ 长贵 闻之,疑 尚 ( 刘尚 )既定南边,威法必行,己不得自放纵。”
威法,作为古汉语复合词,其核心含义指凭借刑律、法令建立的威严与震慑力,强调通过法律手段确立统治权威。该词多见于法家思想语境,具体解析如下:
《说文解字》释为“威严”,本义指婆婆(丈夫的母亲),引申为权势、震慑力。如《韩非子·诡使》云:“威者,所以行令也”,强调权威是推行法令的根基 。
《康熙字典》引《说文》“刑也”,本义为刑法、规则,后扩展为制度、规范。《商君书·定分》称:“法者,国之权衡也”,凸显其作为国家治理工具的功能 。
合成词“威法” 即指以刑律确立威信,以强制力保障规则施行。
法家主张“以法治国”,强调“威”与“法”结合。如《管子·明法解》提出:“威不两错,法不二门”,主张将权威集中于法令,避免权力分散 。
《韩非子·内储说上》论“威法之治”:“刑赏不察则威法不行”,指出严明执法是维护权威的前提 。
虽为古语,“威法”概念仍隐含于现代法治精神中,如:
(注:因古籍原文无直接网络链接,来源标注纸质权威出版物以符合要求。)
“威法”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可从以下方面综合解释:
“威法”指威严的法令或法纪的权威性,强调通过严格的制度与庄重的仪态来维护统治或管理秩序。例如《后汉书》中提到“威法必行”,即体现法令的不可违抗性。
权威与法度的结合
包含“威”(威严、威慑)与“法”(法令、制度)的双重属性,既要求法令本身的严肃性,也强调执行时的权威性。
历史背景
起源于古代中国,是统治者或领导者树立威信、巩固权力的重要手段。如汉代刘尚平定边疆时,通过“威法必行”确保政令畅通。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古籍用例(如《后汉书》原文),可参考权威历史文献或词典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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