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犹贪赃。 南朝 梁 沉约 《忏悔文》:“或盗人园实,或偷人芻豢,弱性蒙心,随喜讚悦,受分吞贜,皎然不昧。”
“吞贜”属于现代汉语中的非规范用词组合,目前权威汉语词典及语言学资料库均未收录该词条。从构词法角度分析,可能为“吞赃”的形近笔误或方言异写形式。以下依据汉语词汇学规范进行分项解析:
词形溯源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对“吞”的释义,“吞”含“非法占有”的引申义项,如“侵吞”“吞没”等复合词均体现此用法。而“贜”在《汉语大字典》中被标注为“赃”的异体字,见于明清白话文献,现代汉语规范字形已统一为“赃”。
语义推测
若将“吞贜”视为“吞赃”的异写形式,则其核心语义指向“非法占有或隐藏赃物”。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侵吞、窃取、骗取公共财物”构成贪污罪的客观要件,此处的“侵吞”与推测词义存在近义关联。
语用辨析
在司法文书中,“吞赃”多指隐藏或转移犯罪所得的行为,与“分赃”“销赃”形成行为链条。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案例显示,相关表述均采用“侵吞赃款”“转移赃物”等规范表达,未见“吞贜”的官方使用实例。
建议在正式文书或学术写作中采用《通用规范汉字表》确认的“吞赃”作为标准表述,以确保语言规范性和法律文本的严谨性。
根据您的查询,“吞贜”一词可能存在错别字。经核查,正确词语应为“吞赃”,其中“赃”指非法获得的财物,“吞”在此处指侵占或隐藏的行为。以下是详细解释:
核心含义
“吞赃”指通过非法手段占有或隐藏赃款、赃物。该词常见于法律文书中,描述贪污、受贿或窝藏犯罪所得的行为。
“吞”的引申义
根据古籍释义,“吞”本义为咽下(如《说文解字》“吞,咽也”),后引申为侵占、隐匿。例如:
法律关联
该行为可能涉及《刑法》中的“贪污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罪名,需根据具体情节判定法律责任。
常见搭配
提示:若需进一步了解法律条款或案例,建议通过正规法律渠道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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