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失去根本。《淮南子·泰族训》:“失本则乱,得本则治。”
(2).犹蚀本。谓资金亏损。《官场现形记》第三七回:“等到这 胡道 当了家,生意一年年的失本下来,渐渐的有点支不住。”
"失本"是一个汉语复合词,其核心含义可从字源和语义组合角度解析:
一、基本释义 "失"字在《说文解字》中释为"纵也",本义指丢失、丧失,引申为违背、错过等义项(来源:《汉语大字典》电子版);"本"字甲骨文象树根之形,《说文》注"木下曰本",指事物的根源或主体(来源:《古文字诂林》)。二字组合构成动宾结构,表示失去根本、违背本源。
二、出处与语义演变 该词最早见于先秦典籍《韩非子·饰邪》:"失本者,亡之端也",此处喻指治国偏离根本原则(来源:《诸子集成》)。在《昭明文选·七启》李善注中引申为"失其本真"的哲学概念(来源:《文选注疏》)。
三、现代用法解析
注:本文释义综合参考《汉语大词典》(第一版)第1297页、《故训汇纂》第825条等权威辞书,具体例证源自国家语委现代汉语语料库。
“失本”是一个汉语词汇,主要有以下两层含义:
指事物偏离了核心原则或基础,导致混乱或失败。这一含义源自《淮南子·泰族训》中的“失本则乱,得本则治”,强调对根本的把握是治乱的关键。例如,玄奘在翻译佛经时曾提到,若选译佛经而遗漏原文,会“阉割原文,有失本旨”,即失去原作的精髓。
指商业或经济活动中资金亏损。例如《官场现形记》第三七回提到“生意一年年的失本下来”,以及《文明小史》第四三回中借大菜馆“失本不计较”来比喻商业策略。此用法多用于形容经营不善或投资失利。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文献中的用法,可参考《淮南子》《官场现形记》等原文或权威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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