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礼。大敛后,用筐盛炒熟的谷物,陈于棺下,使虫蚁不至蛀蚀棺木。《仪礼·士丧礼》:“熬黍稷各二筐……设熬,旁一筐。” 郑玄 注:“熬,所以惑蚍蜉,令不至棺旁也。”参阅 清 吴荣光 《吾学录初编·丧礼》。
《汉语大词典》及《现代汉语词典》等权威辞书均未收录“设熬”这一词条,其组合形式在传统汉语词汇系统中尚未形成固定释义。从构词法角度分析,“设”在古汉语中多指“陈设、布置”或“筹划、建立”,如《周礼·天官》有“设官分职”之说;“熬”则指“文火久煮”或“忍耐艰苦”,《说文解字》释为“干煎也”,《方言》第七卷记载“熬,火干也。凡以火而干五谷之类,自山而东,齐楚以往谓之熬”。
结合二字本义推测,“设熬”可能属于古代特定语境下的临时性组合,或为地方性民俗用语。例如在《礼记·丧大记》记载的丧祭仪式中,存在“熬黍稷各二筐”的礼器陈设,此处“设熬”或指丧礼中安置熬制谷物的祭器。但因缺乏权威文献直接佐证,建议使用者提供具体语境以便进一步考据。
参考资料:
“设熬”是一个具有特定历史背景的词汇,其含义需结合古代礼仪文化理解:
一、核心含义 源于《仪礼·士丧礼》,指古代丧葬仪式中的一项环节:大敛后,用筐盛放炒熟的黍、稷等谷物,陈放于棺木下方,目的是防止虫蚁蛀蚀棺木。
二、实施细节
三、其他可能的解释 有少数资料(如)将其解释为“设立局面或创造机会”的成语,但此说法未见于权威古籍或主流词典,可能为现代误传或引申用法,需谨慎参考。
注:“熬”在古汉语中读作“áo”,此处特指炒制谷物的动作,与现代“煎熬”“熬夜”中的“熬”含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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