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三国志·魏志·王肃传》“ 明帝 时大司农 弘农 、 董遇 等,亦歷注经传,颇传於世” 裴松之 注引 三国 魏 鱼豢 《魏略》:“ 遇 言:‘﹝读书﹞当以三餘。’或问三餘之意。 遇 言‘冬者岁之餘,夜者日之餘,阴雨者时之餘也’。”后以“三餘”泛指空闲时间。 晋 陶潜 《感士不遇赋》:“余尝以三餘之日,讲习之暇,读其文。” 宋 苏轼 《携白酒鲈鱼过詹使君》诗:“醉饱高眠真事业,此生有味在三餘。” 明 顾大典 《青衫记·元白揣摩》:“男儿事业在三餘,学就须乘駟马车。” 柳亚子 《书赠张镜潭》诗:“最是 津南 人物美,三冬图史伴三餘。”
(2).指 余干 、 余姚 、 余杭 三县。 北魏 郦道元 《水经注·渐江水》:“ 汉 末童謡云:‘天子当兴东南三 餘 之间。’” 宋 王应麟 《小学绀珠·地理·三馀》:“ 餘干 、 餘姚 、 餘杭 。”
“三余”是一个源自三国时期的典故,指代三种可用于学习的空闲时间,由东汉学者董遇提出。以下是详细解释:
董遇提出的“三余”具体指:
源自《三国志·魏志·董遇传》注引鱼豢《魏略》:
董遇教导学生:“读书百遍,其义自见。”学生苦于没时间,董遇便建议利用“三余”。原文记载:“冬者岁之余,夜者日之余,阴雨者时之余也。”
后世将“三余”泛指一切可被利用的碎片时间,强调勤奋治学的精神。如晋代陶渊明在《感士不遇赋》中以“三余之日”代指学习时光。
董遇的“三余”理念被引申为高效利用时间的方法论,常用于教育领域,倡导利用零散时间积累知识。
在特定语境中,“三余”也指中国三个带“余”字的县名:余干(江西)、余姚(浙江)、余杭(浙江),但此用法较少见。
《三余》是指某人的妻子与情人之外的第三位女性关系。这个词通常用于贬义,用来指称不道德的婚外情。它充满了背叛和欺骗的含义。
《三余》这个词由部首“口”和“殳”组成,总共包含三个笔画。
《三余》一词源自中国古代小说《红楼梦》,其中形容贾蓉与秦可卿的不正当关系。由于在小说中的讽刺和描写的生动,这个词汇逐渐被广泛使用。
《三余》在繁体字中的写法为「三餘」。
在古代,汉字写法的规范和现代有所不同。对于《三余》这个词,古时候的写法可能会稍有不同,但仍保持相似的意义和音译。
1. 他不顾家庭幸福,与邻居的妻子发生了三余关系。
2. 不管在任何情况下,婚姻中都不能容忍有三余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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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两面派、绿帽子等。
忠诚、专一、正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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