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布福。 宋 苏轼 《画车》诗之二:“赖有千车能散福,化为膏雨满重城。”
(2).旧时祭祀后,把祭祀食品分给大家吃,叫“散福”。《水浒传》第十五回:“六筹好汉正在后堂散福饮酒,只见一个庄客报説:‘门前有个先生,要见保正化斋粮。’”《醒世恒言·薛录事鱼服证仙》:“到次日,夫人将醮坛上牺牲诸品,分送三位同僚,这个叫做‘散福’。” 清 昭槤 《啸亭续录·贵臣之训》:“ 坤寧宫 祭神胙肉,皆赐侍卫分食,以代朝餐,盖古散福之义。”
散福是汉语中一个具有深厚文化内涵的词汇,特指祭祀仪式结束后,将祭品(如酒肉、食物等)分发给众人享用,以此象征神灵赐福于众人、共享福泽的传统习俗。其核心含义包含“分散福气”与“共享福祉”的双重意义,体现了中国传统祭祀文化中“神人共飨”的集体精神。
本义为“分开、分发”,引申为“传播、布施”。在“散福”中强调将祭品分派给参与者,使福气得以流转扩散。
指神灵所赐的吉祥、庇佑,亦指具体的祭品(如《礼记》中“福”即祭肉)。此处既指物质祭品,亦象征精神福报。
散福习俗可追溯至先秦祭祀传统。据《礼记·祭统》载:“胙之散之,而福焉”,意为分食祭肉以得福佑。宋代《东京梦华录》详细描述了社祭后“散福酒肉,鼓笛喧天”的场景。明清时期,江南地区年终祭祀后“散福”成为年俗重要环节,如《清嘉录》记载:“祀神毕,家人聚饮,谓之散福”。
通过分食祭品,建立人与神的联结,表达对神灵庇佑的感恩,同时将“福”具象化为可分享的物质载体。
强化宗族或社区的凝聚力,如祠堂祭祀后按房支分发祭品(称“分胙”),体现“有福同享”的伦理观。
民间认为食用祭品可沾染神性,消灾避祸。如清代《燕京岁时记》载,腊月廿四祭灶后“阖家食糖饼,谓之散福”以祈平安。
当代“散福”多见于传统节庆(如庙会、宗祠祭祀)及非遗文化实践。例如福建莆田“尾暝灯”元宵活动中,社庙将祭品分予民众,仍称“散福”,延续祈福共享之意。
参考资料
“散福”是一个汉语词汇,主要包含以下两层含义:
布福(传播福泽)
指通过某种形式将福气或恩惠传递给他人。例如,宋代苏轼在《画车》诗中提到“赖有千车能散福,化为膏雨满重城”,这里的“散福”即指将福泽如雨水般播撒至全城。
祭祀后分发祭品
古代祭祀仪式结束后,主祭者会将供奉的食品分发给众人食用,这一行为被称为“散福”。例如:
总结
“散福”既包含抽象的文化概念(传播福泽),也指向具体的传统习俗(分食祭品)。其用法多见于古典文学作品,现代语境中多用于描述历史或民俗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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