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采齐 ”。古乐曲名。一说,逸诗名。《周礼·春官·乐师》:“行以《肆夏》,趋以《采薺》。” 郑玄 注引 郑司农 曰:“《肆夏》、《采薺》皆乐名。或曰:皆逸诗。”《礼记·玉藻》:“趋以《采齐》。” 郑玄 注:“齐,当为楚薺之薺。” 汉 贾谊 《新书·容经》:“行以《采薺》,趋以《肆夏》,步中规,折中矩。” 明 归有光 《明君恭己而成功》:“步中《采齐》,行中《肆夏》。”
“采荠”是由“采”与“荠”组成的复合词,其含义可从字义和历史文化两个角度解析:
字义解析
“采”为动词,本义指“摘取”,如《诗经·周南·关雎》中“参差荇菜,左右采之”;“荠”指荠菜,是一种十字花科草本植物,嫩叶可食,古代多用于祭祀或药用。《说文解字》载:“荠,草也,可食”,说明其食用属性。
历史语义延伸
在古籍中,“采荠”常与民俗活动关联。例如《诗经·邶风·谷风》提及“采葑采菲”,虽未直接写“采荠”,但反映了先秦采摘野菜的农耕传统。唐代《食疗本草》记载荠菜“利肝明目”,侧面印证其药用价值。宋代《东京梦华录》描述汴京居民“春日采荠,以应节令”,表明采荠曾是春季习俗。
文化象征意义
“采荠”在文学中多象征朴素自然的生活情趣。如陆游《食荠诗》“采采珍蔬不待畦”,以采荠寄托田园之乐。民间亦有“三月三,荠菜当灵丹”的谚语,体现其民俗地位。
“采荠”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具体释义及背景如下:
“采荠”读作cǎi qí,有两种核心含义:
该词最早见于《周礼》:
关于“采荠”是否为逸诗,学界尚无定论。郑玄等学者认为可能是失传诗篇,但因缺乏文本证据,主流观点更倾向其为乐曲名。
“采荠”是周代礼仪音乐的代表符号,反映了古代礼乐制度对行为规范的重视。如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周礼》《礼记》等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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