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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刑的意思、肉刑的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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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刑的解释

[corporal torture] 施加于罪犯或犯过者的肉体的惩罚,包括死刑、鞭笞和监禁

古来相传孝女甚多,如女婧、 缇萦之类,一使 景公废伤槐之刑,一使 文帝除肉刑之令,皆能委曲用心,脱父于难。——《镜花缘》

详细解释

残害肉体的刑罚,古指墨、劓、剕、宫、大辟等。今泛指对受审者肉体上的处罚。《荀子·正论》:“治古无肉刑,而有象刑。”《史记·扁鹊仓公列传》:“书闻,上悲其意,此岁中亦除肉刑法。” 张守节 正义:“《汉书·刑法志》云: 孝文帝 即位十三年,除肉刑三。”《唐律·名例》:“昔者,三王始用肉刑。” 长孙无忌 等疏:“肉刑:墨、劓、剕、宫、大辟。” 毛6*6*《论政策》:“对任何犯人,应坚决废止肉刑,重证据而不轻信口供。” 骆宾基 《可疑的人》二:“他在古庙里囚禁的时候,审问了三次,都是在深夜,而且第一次就受了严重的肉刑。”

词语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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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析

肉刑,是中国古代一种以施加肉体痛苦或残害肢体为主要特征的刑罚制度。它属于早期法律体系中较为残酷的刑罚方式,旨在通过制造身体上的永久性标记或损伤来惩罚罪犯、警示他人。

详细释义:

  1. 核心含义:

    • 肉刑是指直接施加于犯罪者身体,对其肉体造成痛苦、损伤或永久性残疾的刑罚。其本质在于通过物理手段改变或破坏受刑者的身体完整性或功能。
    • 与罚金、劳役、流放等刑罚不同,肉刑的后果通常是不可逆的,会在受刑者身上留下终身印记或残疾。
  2. 主要特征:

    • 直接作用于身体: 刑罚的执行对象是罪犯的身体本身。
    • 制造痛苦与伤残: 目的是通过物理手段造成疼痛、创伤或永久性功能丧失。
    • 公开性与耻辱性: 许多肉刑(如墨刑)会在身体显眼部位留下永久标记,不仅带来肉体痛苦,还具有强烈的羞辱和社会排斥作用。
    • 等级性与残酷性: 不同肉刑对应不同严重程度的犯罪,整体上体现了古代刑罚的残酷性。
  3. 主要类型(五刑中的肉刑): 在中国古代,特别是秦及汉初,肉刑主要指“五刑”中的前四刑(隋唐以后新五刑以笞、杖、徒、流、死为主,肉刑逐渐减少):

    • 墨刑(黥刑): 在犯人面部或额头上刺字,并染以黑色颜料,留下永久耻辱标记。来源:《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
    • 劓刑: 割掉犯人的鼻子。来源:《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
    • 剕刑(刖刑/膑刑): 砍掉犯人的脚(刖)或挖去膝盖骨(膑),使其致残。来源:《中国法制史》(张晋藩主编)。
    • 宫刑(腐刑): 破坏犯人生殖器官的刑罚,对男性为阉割,对女性为幽闭(具体方式有争议),使其丧失生育能力。来源:《汉书·刑法志》。
  4. 历史演变与废除:

    • 肉刑在夏商周三代已存在,秦代广泛使用,汉初承袭秦制。
    • 西汉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年),在缇萦上书救父事件的推动下,汉文帝下诏废除肉刑(主要是墨、劓、刖三刑),代之以笞刑和劳役刑。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废除肉刑的重要改革,尽管后世仍有反复或变相存在(如宫刑在汉代并未完全废止),但标志着刑罚制度向相对宽缓的方向发展。来源:《史记·孝文本纪》、《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马作武著)。
    • 隋唐确立的笞、杖、徒、流、死新五刑体系,标志着法定主流肉刑(墨、劓、剕、宫)基本退出历史舞台。
  5. 现代法律视角:

    • 肉刑因其残酷性、不人道性和对人格尊严的践踏,已被现代文明社会所彻底摒弃。
    • 现代法治国家普遍禁止酷刑和残忍、不人道的刑罚,刑罚的目的更侧重于教育改造、预防犯罪和保障人权。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三十八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相关条款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官网查阅:http://www.npc.gov.cn

肉刑是中国古代以残害肢体、制造肉体痛苦和永久性伤残为特征的残酷刑罚总称,主要包括墨、劓、剕、宫等类型。它具有强烈的肉体惩罚性和社会耻辱性。西汉文帝时期的改革是废除肉刑的重要里程碑,其残酷性与现代法治尊重人权、禁止酷刑的精神相悖,已被历史彻底淘汰。

网络扩展解释

肉刑是一种以残害人体为特征的古代刑罚制度,其定义、演变及社会影响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进行解析:

一、定义与核心特征

肉刑指通过物理手段对罪犯身体造成不可逆伤害的刑罚。主要特征包括:

  1. 肉体摧残性:如刺字(墨刑)、割鼻(劓刑)、断足(刖刑)、破坏生殖器官(宫刑)等
  2. 社会标识功能:通过身体标记实现"终身示辱",如墨刑在面部刺字
  3. 威慑属性:古代统治者认为极端痛苦能震慑犯罪

二、历史演变

时期 发展特征
起源 始于夏商周三代,被纳入"五刑"体系
鼎盛 春秋战国广泛适用,秦汉时期形成完整体系
转折点 汉文帝废除墨、劓、刖等主要肉刑(公元前167年),开启刑罚人道化进程
后续发展 魏晋后虽偶有恢复提议,但基本退出主流刑罚体系

三、东西方对比

四、现代法律定位

  1. 全面禁止: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后,全球法律体系普遍废除肉刑
  2. 替代刑罚:发展为自由刑(有期徒刑)、财产刑(罚金)等非身体摧残方式
  3. 特别规定:中国《刑法》247条明确禁止刑讯逼供中的肉刑手段

五、文明意义

肉刑的废除标志着:

注:完整历史案例和立法细节可参考《中国法制史》等专业文献,或访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库获取更多判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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