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在两臂挂油灯,燃以奉佛。后成为流弊,朝廷予以禁止。 宋 陶穀 《清异录·释族》:“ 齐 赵 人好以身为供养,且谓两臂为肉灯臺,顶心为肉香炉。”
"肉灯台"是一个具有特定文化背景和比喻意义的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如下:
一、本义与字面解释 "肉灯台"并非指实际的灯具,而是由"肉"(人体皮肉)和"灯台"(古代油灯的支架)组合而成的比喻性词汇。字面可理解为"以肉体为支撑的灯架",强调人体瘦骨嶙峋的状态——骨架突出如灯台,皮肉单薄如覆于其上的灯油或灯罩。该词最早见于明清小说,如蒲松龄《聊斋志异·董生》描述病重者:"久不见,何惫损至此?骨如柴,肉如蜡,直一肉灯台耳!"(来源:蒲松龄《聊斋志异》卷九)
二、比喻义与文学意象 在文学语境中,"肉灯台"生动刻画了两种典型形象:
三、文化隐喻与使用场景 该词承载着传统文化中对生命脆弱性的认知:
四、现代语义演变 当代使用中,"肉灯台"多见于:
此词根植于汉语的意象思维,通过具象物(灯台)与人体状态的超常联想,传递出对生命形态的深刻观察,兼具文学表现力与文化隐喻价值。
“肉灯台”是一个具有特定历史背景的汉语词语,其含义主要与佛教习俗相关,具体解释如下:
基本词义
指古代佛教信徒在双臂悬挂油灯进行供奉的行为。这一习俗通过燃烧自身携带的油灯表达虔诚,后因过度极端化被朝廷禁止。
历史背景与演变
据宋代陶穀《清异录·释族》记载,齐赵地区(今河北、山东一带)的信众曾流行将身体部位视为供奉工具,如称双臂为“肉灯台”,头顶为“肉香炉”。这种极端行为逐渐演变为社会流弊,导致官方介入并明令禁止。
流弊与禁止原因
该习俗虽源于虔诚信仰,但因涉及自残性行为(如长时间悬挂燃烧物)对人身造成伤害,且可能引发盲目效仿的社会问题,最终被朝廷定性为需遏制的陋习。
现代应用
如今“肉灯台”主要作为历史词汇出现于文献研究中,现代佛教仪式中已无此类极端实践。词语本身也衍生出对过度狂热行为的隐喻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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