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汝阳王 李琎 的自称。 唐 冯贽 《云仙杂记·泛春渠》引《醉仙图记》:“ 汝阳王 璡 ,取 云梦 石甃泛春渠以蓄酒,作金银龟鱼浮沉其中,为酌酒具,自称‘酿王兼麴部尚书’。”
曲部尚书是中国古代官职名称,需从字义与历史背景综合理解:
曲
本义指弯曲,引申为酿酒发酵用的酒曲。《说文解字》释:“曲,象器曲受物之形”,后特指制酒原料。
来源:《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12年)。
部
意为“统辖”“部门”,如《汉书·百官公卿表》载:“分职设官,以治百姓”。
来源:《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14年)。
尚书
始见于秦代,为中枢机构长官,掌文书奏章。隋唐后成为六部长官,秩正三品。
来源:《中国历代职官辞典》(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
“曲部尚书”为唐代临时设置的官职,专司宫廷酿酒事务。其职能包括:
历史背景:唐代宫廷饮酒文化兴盛,需专职官员管理酒务,但该职非常设,多见于文献轶事。
来源:《唐六典》(中华书局,1992年整理本)。
北宋《太平广记》引《抒情录》载:
唐太宗称酿酒名匠王琎为“曲部尚书”,赞其技艺。
此称属戏谑性封号,非正式官职,反映唐代对酿酒技艺的重视。
来源:《太平广记·卷二百三十三》(中华书局,1961年)。
学者岑仲勉在《隋唐史》中指出:
“曲部”或为“酒部”别称,唐代无实职“曲部尚书”,多为文人雅称。
来源:岑仲勉《隋唐史》(高等教育出版社,1957年)。
“曲部尚书”字面意为“掌酒曲之部长官”,实际为唐代对酿酒事务管理者或技艺高超者的雅称,非正式职官名。其释义需结合古代酿酒文化及职官制度演变综合考据。
“曲部尚书”是一个具有历史典故的称谓,其含义可从以下两方面解析:
该词最早源于唐代,是汝阳王李琎(唐玄宗侄子)的戏称。据《云仙杂记·泛春渠》记载,李琎擅长酿酒,曾用云梦石修筑酒渠,并在其中放置金银龟鱼作为酒具。他自封为“酿王兼麴(曲)部尚书”,其中:
此处“曲部尚书”是李琎对自身酿酒技艺的幽默自夸,并无贬义。
部分现代资料(如)将其解释为“心胸狭窄、见识短浅者居高位”的贬义成语,但这一说法缺乏权威古籍支持,可能是对字面义的误读。古代文献中,“曲部”多指音乐官署或酒务机构(如、8),未见与“心胸狭窄”直接关联的用法。
建议优先采用历史典故义,即唐代李琎的自称,体现其酿酒雅趣。若需比喻义,需注意语境并核实出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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