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义和团。《晚清文选·革命之原因》:“拳民之乱也,以 汉 攻洋,血流 津 京 。” 鲁迅 《热风·随感录三十九》:“又一转眼,便连他的影子,也同拳民时代的教民一般,竟犯了与众共弃的大罪了。”
拳民(quán mín)是汉语中对清末“义和团”成员的特定称谓,该词具有明确的历史文化内涵,其释义可从以下角度阐释:
“拳民”一词由“拳”与“民”复合而成。“拳”指拳术、武艺,特指义和团成员习练的“义和拳”;“民”即民众、百姓。合称指代以习练拳术为组织形式、参与义和团运动的底层民众。该词初为中性表述,后因历史事件被赋予特定政治色彩。《汉语大词典》将其释义为“义和团成员”。
组织特性
拳民以“坛”为基层单位,通过习练拳术、持符念咒凝聚群体,宣称具有“刀枪不入”的神术。其口号“扶清灭洋”反映了民族矛盾激化下的政治诉求,成员多为华北地区的农民、手工业者及流民(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国近代通史》)。
社会身份演变
清廷初期称其为“拳匪”,后改称“拳民”以示安抚;西方文献则多称“Boxers”(拳手)。这种称谓变化折射出清政府对义和团策略的转变,以及中外势力对同一群体的差异化定性(来源:北京大学历史学系《义和团运动史料丛编》)。
现代汉语中,“拳民”已成为特定历史事件的象征符号,常被用于反思民粹主义、排外思潮的学术讨论中。例如学者陈旭麓在《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中分析:“拳民运动既是民族反抗的悲壮史诗,也是小生产者局限性的深刻暴露”。
权威参考文献:
“拳民”是清末义和团成员的称谓,具体解释如下:
指义和团运动的参与者,属于19世纪末中国民间自发组织的反对外国侵略和基督教的群体。该称谓本身无褒贬色彩,仅用于描述历史身份。
因义和团成员宣称通过练习拳术(如“神拳”)可获得“刀枪不入”的能力,并以此对抗西方列强的枪炮,故称“拳民”。
鲁迅等近代作家曾以“拳民”隐喻盲目排外的群体。历史学界多认为其兼具反侵略爱国性和盲目排外的局限性。
注:部分网页(如)将“拳民”解释为“民众团结奋斗”属现代引申误读,需以历史文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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