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以辞害志”是一个源自中国古代文论的重要成语,强调理解作品时应抓住作者本意,避免因拘泥字面含义而曲解主旨。以下从汉语词典角度进行详细解释:
不以辞害志
指解读诗文时,不应过度纠结字句的表面意思而忽略作者的真实意图。强调透过文字表象把握深层内涵的阐释原则。
此语最早见于《孟子·万章上》:
“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
孟子主张解读《诗经》时,需结合上下文和背景推求作者本心,而非断章取义。例如《云汉》诗中“周馀黎民,靡有孑遗”是夸张修辞,若按字面理解为“无人幸存”,则背离诗人表达旱灾严重的本意。
古代文论家如刘勰在《文心雕龙》中强调“缀文者情动而辞发,观文者披文以入情”,呼应了避免“以辞害志”的解读方法。
《汉语大词典》定义为“不因拘泥文字而误解作者原意”,强调语言形式服务于内容表达。
西方诠释学中的“作者意图论”(如E.D.赫施理论)与之相通,均主张文本理解需追溯创作本源。
孟子论《诗》的阐释学思想,见《孟子·万章上》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
刘勰对情辞关系的论述,参考范文澜《文心雕龙注》中华书局出版社。
收录于第二版第7卷,页5123,上海辞书出版社。
张隆溪《道与逻各斯》对中西阐释传统的比较研究,江苏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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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辞害志”是中国古代文论中的重要概念,出自《孟子·万章上》。以下从不同角度详细解析其含义:
一、核心释义 指在解读文本或创作时,不应因过分追求文辞的修饰而损害对作者本意或文章主旨的理解。原典中“辞”指文辞表达,“志”指思想内涵,强调形式与内容的辩证关系。
二、原典溯源 该观点源自《孟子·万章上》:“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这里的“文”指文字修辞,“辞”指语句表达,“志”则是作者意图。孟子主张通过整体把握来还原作品本真,反对断章取义。
三、历史演变
四、实践应用
五、辩证思考 该命题并非否定文辞价值,而是主张“辞”与“志”的有机统一。清代刘大櫆在《论文偶记》中补充:“神气者,文之最精处也;音节者,文之稍粗处也;字句者,文之最粗处也。”形成层级化的文论体系。
此概念至今仍影响着文学批评、学术研究等领域,其精神内核与西方诠释学中的“作者意图论”形成跨文化对话。如需进一步了解《孟子》中的文艺思想,可参考提供的原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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