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根据当事人的呼吸缓促听察狱讼。《周礼·秋官·小司寇》:“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三曰气听。” 郑玄 注:“观其气息,不直则喘。”
气听是古汉语中具有特殊司法内涵的词汇,其释义可从以下四个维度解析:
一、词源解析 "气听"最早见于《周礼·秋官·小司寇》,属"五听"审判法之一,指通过观察涉讼者的气息变化判断案情。东汉郑玄注:"观其气息,不直则喘"(来源:《周礼注疏》),说明其作为司法心理学的早期实践依据。
二、基本释义 现代《汉语大词典》界定为:"古代法官通过观察当事人的呼吸状况来帮助断案的方法"(来源:《汉语大词典》第6版)。这种释义体现了古代"形神合一"的哲学观,将生理反应与心理状态相关联。
三、历史应用特征 唐代贾公彦《周礼疏》记载:"气虚则喘息,实则安徐"(来源:《十三经注疏》),揭示其操作标准。宋代《折狱龟鉴》载有案例:法官通过嫌犯"气息紊乱"发现供词矛盾,最终查明真相(来源:《历代刑法考》)。
四、现代学术评价 当代法学研究者指出,气听虽缺乏科学严谨性,但包含"微表情分析"的原始智慧(来源:《中国法制史新论》)。2017年出土的《岳麓书院藏秦简》显示,这种审讯方法在秦汉时期已形成标准化操作流程(来源:《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
“气听”是中国古代司法审判中的一种术语,属于“五听”审讯法之一,具体解释如下:
气听指通过观察当事人的呼吸节奏来判断其供词的真实性。若当事人因心虚或紧张导致呼吸急促(即“不直则喘”),则可能被判定为不诚实。
源自《周礼·秋官·小司寇》:“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三曰气听。” 东汉郑玄注解:“观其气息,不直则喘。”
“五听”是古代司法中的心理观察法,包括:
这一方法体现了古代通过生理反应推断心理状态的审判智慧,属于传统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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