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抛弃职责。《左传·闵公二年》:“违命不孝,弃事不忠,虽知其寒,恶不可取,子其死之。”《韩非子·八奸》:“是以吏偷官而外交,弃事而财亲。”
(2).抛弃农事。《墨子·非儒下》:“立命缓贫而高浩居,倍本弃事而安怠傲……陷於飢寒,危於冻馁。”
(3).摆脱世事。《庄子·达生》:“弃事则形不劳,遗生则精不亏。” 成玄英 疏:“故弃世事则形逸而不劳,遗生涯则神凝而不损也。”
“弃事”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在不同语境中有具体差异,主要包含以下三层解释:
抛弃职责
指放弃应尽的责任或义务,常见于古代政治或道德论述。例如《左传·闵公二年》提到“弃事不忠”,强调这种行为违背忠诚原则。
抛弃农事
特指荒废农业生产活动,多见于先秦文献。如《墨子·非儒下》批评“倍本弃事”的现象,认为脱离农耕会导致社会危机。
摆脱世事
带有哲学意味,指主动脱离世俗事务以求精神超脱。《庄子·达生》中“弃事则形不劳”即表达通过舍弃俗务达到身心自在的状态。
《弃事》是一个汉字词汇,意为放弃做某件事情,不再继续进行。该词一般用来表示行动或决策的中止。
《弃事》的拆分部首是“弓”和“亻”,其中“弓”为上部部首,表示与弓有关的事物;“亻”为下部部首,表示与人有关的事物。
《弃事》总共有8个笔画。
《弃事》的来源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文字的发展过程。在古代,人们使用象形文字表达概念和信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象形文字逐渐演变为今天的汉字。
在繁体字中,可以用“棄事”来表示拆分部首和笔画同样的含义。
在古时候,汉字的写法可能与现代有所不同。关于《弃事》这个词的古代写法,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考证和研究。
1. 他决定弃事而去,选择了追寻自己的梦想。
2. 面对困难,我们不能轻易弃事,应该坚持下去。
1. 弃权:放弃投票权。
2. 弃婴:指被父母抛弃的婴儿。
3. 弃置:抛弃或丢弃。
放弃、舍弃、抛弃
坚持、执着、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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