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抛弃职责。《左传·闵公二年》:“违命不孝,弃事不忠,虽知其寒,恶不可取,子其死之。”《韩非子·八奸》:“是以吏偷官而外交,弃事而财亲。”
(2).抛弃农事。《墨子·非儒下》:“立命缓贫而高浩居,倍本弃事而安怠傲……陷於飢寒,危於冻馁。”
(3).摆脱世事。《庄子·达生》:“弃事则形不劳,遗生则精不亏。” 成玄英 疏:“故弃世事则形逸而不劳,遗生涯则神凝而不损也。”
弃事,汉语复合词,由“弃”与“事”构成。《汉语大词典》将其解释为“放弃职事或责任”,具体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基本释义
“弃”本义为“舍弃、抛开”,《说文解字》释为“捐也”;“事”指“职分、事务”,《尔雅》载“职,主也;事,勤也”。组合后,“弃事”表示主动放弃原本承担的事务或职责,如《韩非子·解老》中“弃事则形不劳”,即放下事务以减轻负担。
引申义与语境
在古汉语中,“弃事”可引申为“隐退、脱离世俗”。例如《庄子·达生》云“弃事则形不劳,遗生则精不亏”,指超脱俗务以修身养性。现代用法中,该词多用于文学或历史语境,强调对责任的背离或人生选择的变化。
用法示例
古代文献如《战国策》中“弃事勿为”,指放弃无益之事;现代汉语中则需结合上下文,如“弃事归隐”表示辞去职务归隐田园。
近义与反义
近义词包括“弃职”“卸任”,反义词为“履职”“担责”。语义差异上,“弃职”侧重职务的放弃,而“弃事”涵盖更广泛的事务范畴。
“弃事”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在不同语境中有具体差异,主要包含以下三层解释:
抛弃职责
指放弃应尽的责任或义务,常见于古代政治或道德论述。例如《左传·闵公二年》提到“弃事不忠”,强调这种行为违背忠诚原则。
抛弃农事
特指荒废农业生产活动,多见于先秦文献。如《墨子·非儒下》批评“倍本弃事”的现象,认为脱离农耕会导致社会危机。
摆脱世事
带有哲学意味,指主动脱离世俗事务以求精神超脱。《庄子·达生》中“弃事则形不劳”即表达通过舍弃俗务达到身心自在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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